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办公室文件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9-20 来源: 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浮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浮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向着更高水平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机制的通知》(晋政教督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城乡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创建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26年底,完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

(二)总要求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核心是实现“四个更”:一是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更加关注每一名学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有教无类、五育并举、因材施教,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二是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加快提档升级,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三是教师队伍更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工资待遇得到保障,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交流轮岗科学有序,优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四是人民群众更满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明显扩大,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坚持重硬件,更重软件的原则;坚持重数量,更重质量的原则;坚持重指标合格,更重群众满意的原则。

(四)创建指标

教育部颁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学校差距

1.优化中小学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结合人口分布、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及教育事业发展现状等因素,把调整学校布局与方便学生上学、扩大学校规模结合起来,与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愿望结合起来,稳妥、有序地推进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县委、县政府将把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发展规划,保障教育用地优先。到2026年,全县中小学布局合理,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保障不足100名学生的学校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2.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统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县级配套资金,不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2024年总投资289万元,分别用于第二中学校、第三中学校园安保设备提升改造和城关小学智慧阅读系统的安装;2025年总投资258万元,分别为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城关小学、文昌实验小学等4所学校学生机房改造提升,文昌实验小学智慧阅读系统安装。同时,两年内完成城关小学主教学楼外墙翻新,第二中学和文昌实验小学的消防改造工程。2026年6月,实现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全县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3.推进教育集团化和城乡互助机制。按照“1+N”模式,组建“帮扶型”教育集团,由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组负责集团内校际人员调配,向薄弱学校输出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在教学计划、教学常规、教学进度、质量评价、教研活动、教师培训等方面共享管理成果和教研成果,在品牌、管理、教研、师资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结合我县各学校目前实际情况,本着“积极主动、双向自愿”的原则,成立三个教育集团:一是浮山县第二中学校牵头,吸收浮山县第三中学校、浮山县汉德三维实验学校(初中部)组建“浮山县第二中学校教育集团”;二是城关小学牵头,吸收东郭小学、东张小学、梁家河小学组建“城关小学教育集团”;三是文昌实验小学牵头,吸收北王小学、浮山汉德三维实验学校(小学部)组建“文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各教育集团内按照“相对独立、管理互通、资源共享、质量同进”的方式运行,确保集团校之间既统一协调管理、具有同样的教育品格,又相对独立、追求各自的办学特色,实现互惠互助,共同成长。(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4.实施中小学信息化提升建设。实施中小学信息化提升建设。不断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在实现 “校校通”、多媒体“班班通”的基础上,顺应“互联网+教育”发展趋势,创新机制,突破瓶颈,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为突破,着力创新学校管理、教学模式、学习方式、教育教学评价方式, 从教育专用资源向教育大资源转变、从提升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向全面提升信息素养转变、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转变、从加强教育管理向优化教育服务转变、从推动教育均衡化向个性化、现代化转变,推动从数字校园向智慧校园的新跨越,以点带面, 继续依据国家“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的建设要求,通过“三个课堂”的建设,着力建立全新的现代化教育办学理念,提升学校的办学品位,转变教师教育观念和教学方式,培养和提高教师和学生信息技术应用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引领、示范、带动我县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提升。到2026年6月,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二)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师资均衡配置

5.严把教师入口关。实行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逐步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幼儿园、小学、初中学历全部为本科,普通高中为研究生,严把教师入口关,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强化对申请入职人员的品德和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考试科目设置和内容突出岗位特点和职业适应性,使热爱教育事业、真正适合当教师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全县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统一教师编制标准。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在县委组织部(编办)核定编制总额内,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班额、生源统筹分配到各中小学。特别是音、体、美教师满足教学所需。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全县教师实际需求,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以外出观摩跟岗学习、县级邀请专家集中培训、送教下乡等线下培训和全员培训、寒暑假教师研修等线上培训多种形式为抓手,切实加强全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理念、专业技能和教育研究能力培训,实施“三名”工程,着力培养一批全县乃至全市知名的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严格规范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经常性经费预算管理,保障培训经费足额使用到位。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8.实施交流轮岗常态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结合全县实际,6所小学、2所初中按实际需要实施校长、教师、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校长、教师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县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要达到应交流教师总数的20%以上。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9.落实教师待遇保障。县人民政府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和社会待遇保障调整联动机制,在落实公务员工资待遇政策的同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政策、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和乡村教师倾斜政策。每年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口径,做好上一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和社会待遇保障核查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10.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初中每天在校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走读生每天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8点。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和教育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精神,严格落实“五项管理”“十项举措”“十个不得”“一个严禁”的要求,不断规范全县学校的办学行为。(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11.严格控制班容量。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取缔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并按成长档案中记录的综合素质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严格控制班级学生数,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12.压实安全责任。不断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加大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继续落实好“1530”(每天上午和下午放学前1分钟、每周五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 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和“116”(10个绝对不准、10项每日查、6个常演练)安全管理模式,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开展师生健康培训,确保师生安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生健康局)

1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丰富德育内容,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清廉校园建设。充分利用本县烈士陵园、寨圪塔乡“红色小镇、山水小镇、供销小镇”禀赋资源,运用寨圪塔扁担精神纪念馆和八路军总部路居旧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思政教育和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力争所有学校在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均达到良好水平。严格落实“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体艺“2+1”“每天校内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等项目。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均达到0.9人以上;加大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有计划的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全开足心理健康课程,确保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全面覆盖,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工作,为全县少年儿童营造健康、积极、和谐的成长环境。(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共青团浮山县委)

14.严格执行招生制度。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划片、分配”与“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做好科学确定片区范围等工作,实施“阳光招生”,确保应招尽招,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 “空挂”“择校”“借读”等违规行为。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四)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

15.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全县各学校在学科素养、生活技能、艺体技能等方面大胆实践探索,积极挖掘开发校本课程,不断提升校本课程的质量,实现学校的办学宗旨,体现办学特色,满足学生兴趣和需要,全面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为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有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面开设劳动课,劳动实践时间不少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的50%,且有满足劳动教育需要的实践基地和场所,并配备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16.落实“双减”政策。持续巩固深化“双减”改革成果。实施“双减”提质行动,按照“辅导+兴趣”服务模式,持续做好课后服务“5+2”工作,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坚持减数量和增质量双管齐下,统筹抓好“五项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和作业负担,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监管,确保减轻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和家长精力负担。(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17.提高教育质量。以教研活动为依托,以改革课堂模式为抓手,以打造高效课堂为目标,抓实教学教研工作。一是开展“五个教研”:校本教研。教研员下沉学校教研组,把好研课环节,提升校本教研能力。区域教研。中学组织第二中学、第三中学九年级,小学组织城关小学、文昌实验小学一年级开展区域教研。联片教研。结合国培送教下乡活动,以城关小学和文昌实验小学为牵头学校,分别组织东张小学、梁家河小学及东郭小学和北王小学联片教研。网络教研。以钉钉群方式组织乡镇学校教师参加城关小学、文昌实验小学两个学校的日常教研活动,每周至少一次。名师工作室教研。以名师工作室为依托,以引领课改,培养名师,破解难题,提升质量,开展活动,夯实学科素养为目标,以“名师课堂”“名师经验分享”和“夯实学科素养系列活动”为举措,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二是继续实施“三名三优工程”(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优质课、优秀教研团队、优秀案例评选)。教研组每年都精心组织开展“三名三优”评选活动,特别是“三优”的评选,按照同课异构+当堂检测方式评选、检查教研资料+观摩教研方式评选、会议交流+评分方式评选等程序组织开展,挖掘培养、推广引领。(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18.完善监测评价制度。继续完善《浮山县教学质量监测及等级评价办法》,充分利用国家级、省级监测平台,整合装备中心、教研组等职能科室资源,开展操作技能、体质健康、教学质量等监测,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学生学业质量等评价体系。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习惯与表现、能力与创新等方面的评价,依据平时学科表现占40%,活动展示占20%,期末成绩占40%综合评定,给出学生“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评定,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在国家质量监测中,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级差异率低于0.15。继续补充完善教育质量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用科学的机制鼓励人、管理事,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五)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弱势群体教育权利

19.关爱留守儿童。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深入排查,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建立县、校两级数据库,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利用“送教下乡”和爱心志愿者帮扶等活动帮助留守儿童克服实际困难,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障留守儿童接受教育,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委政法委(司法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关注随迁子女。进一步落实《浮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将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原则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确保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21.关爱特殊儿童。以“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与县残疾人联合会备案为依据,零拒绝、全接纳、全覆盖,分类入学。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共同动员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县教育体育局安排辖区学校统一管理,由专人上门送教;如有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县教育体育局或服务学校要协助联系特殊教育学校。对服务范围内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建立档案,“一人一档”逐一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多措并举,保证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

22.落实优待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各学校均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类型学生,结合实际做好关爱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抓实特色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内涵发展

23.校本课程开发。将本土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校本课程、社团活动中,培养学生热爱家乡的情怀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性。县教育体育局要统筹组织、指导各学校积极挖掘课程资源,争取到2026年,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形成特色鲜明的校本课程。(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24.彰显“一校一品”。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加强顶层设计,深入挖掘,创新载体,提炼学校特色项目,将剪纸、木偶、锣鼓、跳绳等一批传统项目精致化、课程化,校园文化建设与地域文化特色传承相结合,提升学生观察力、创造力和审美能力。努力打造城关小学神山面塑、剪纸、威风锣鼓民间艺术地域文化名片,文昌实验小学以学校社团活动为依托,打造“3+X”品牌(3指同读一本书、同认识一位名人、同栽一种植物;X指各班训练同一种体育技能),其余6所学校也都积极挖掘,形成特色,提升校园文化品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25.深化法治建设。全面加快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进程,健全学校教育法治工作机制,配备具有较高素质的法治工作者和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教师队伍。加强法治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法治教育活动开展有特色、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有成效。义务教育学校聘请法治副校长实现100%,开好法治教育课,杜绝校园霸凌,确保师生法治素养有效提升。2026年公办学校《学校章程》建设达100%。(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委政法委(司法局))

(七)强化舆论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可度

利用网络、新闻媒体、政府官网以及教育简报等多种渠道强化对教育公平政策、优质资源共享、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以及创建优质均衡县等开展过程、成效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从而提升社会对教育工作的认可度,确保认可度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安排阶段(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主要任务:

1.制定方案。研究制定《浮山县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

2.组织学习。掌握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目的、意义、标准及要求。

3.培训解读。培训解读《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内容及标准》。

4.调研摸底。调查摸清本县教育发展现状,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面部署管理创建工作;建立工作小组、操作小组,具体落实创建工作。

5.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分解指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部署创建工作。

6.宣传报道。成立宣传报道组,实时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创建舆论氛围。

(二)实施创建阶段(2025年1月至2026年9月)

主要工作:

1.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县政府会议精神,召开本部门动员会,制定本部门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与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有关创建工作的培训,提高对创建工作的理解程度与执行力。加强创建工作督促与指导,适时召开研判会,攻坚克难,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2.邀请省市专家来现场指导,组织模拟评估。大力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创建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知晓度、认同感。

3.2026年7月至9月,依次向临汾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递交认定申请,接受评估验收。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6年10月至2027年)

主要工作:

1.分析研判省评估结论,县政府召开推进会,制定新一轮任务清单和推进计划。

2.各成员单位对照省评估结果和评估标准落实整改。

3.召开迎评会,做好迎接国家评估的准备工作,力争通过国家评估,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1.成立领导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体育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组织部(编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司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妇女联合会、共青团浮山县委、县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

2.成立工作组。在县教育体育局设立工作小组,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具体落实创建工作。

3.成立职能组。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建立评估督查组、宣传报道组、协调联络组、档案材料组、会务筹备组等,全程参与创建工作,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调

将创建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乡镇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召开会议,修改、审核优质均衡相关文件。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创建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县委组织部协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和公务员待遇保障的比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做到足额预算、及时拨付。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将义务教育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保障学校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发展。

县委组织部(编办)、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共同做好教师核编定岗工作,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制定学校用地规划,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合理。

县审计局负责涉及教育资金的审计监督。

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严格落实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公共场所巡逻防控,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和师生人身安全。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司法局)在师生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

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强化对学校消防建设的指导、检查,确保师生生命及公共财产的安全。

县卫生健康局强化学校传染病工作,协同县教育体育局开展卫生健康培训。

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共同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

共青团浮山县委负责指导义务教育学校队团建设,并组织开展德育、法治等系列教育。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对教育公平政策、优质资源共享、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以及创建优质均衡县等开展过程、成效进行宣传报道。

(三)保障财政投入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支持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一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大资源配套建设投入;二围绕提升运行保障,高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三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支持教师队伍、校长队伍、教研队伍建设,安排经费,支持业务培训、支持优秀教师的引入和人才培养,突出绩效导向,奖励优秀教育人才。

(四)建立激励机制                                                               

着力发掘、培育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强化督导评估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指导下,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辖学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指导。对违反规定、无故不完成或工作滞后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依据《山西省教育督导问责办法》问责追责。                                                  

附件:浮山县创建全国优质均衡县总体部署与推进表.docx

相关解读:【图解】浮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69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7000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浮山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7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