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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晋发〔2019〕35号)、《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国土空规办〔2022〕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其成果中涉及空间的内容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其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
专项规划是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对总体规划提出的战略定位、目标指标、空间格局、底线管控、资源保护、支撑体系等内容在特定区域、领域的细化、落实与支撑;同时又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特定功能空间细化安排后传导至详细规划的载体。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发挥好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二、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分类
特定区域(流域)的专项规划包括:跨行政区域的城市群、经济区等国土空间规划;汾河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等。特定领域的专项规划主要分为 5 类 58个专项:林业、草原、湿地、矿产、自然保护地、历史文化等资源保护利用类专项规划;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综合交通、水利、竖向等基础设施类专项规划;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设施类专项规划;社区生活圈、城镇更新、住房保障等城乡发展类专项规划;防洪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消防等公共安全类专项规划。
三、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为规范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各级各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专项规划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编制,经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类专项规划。各部门、各单位日常工作或任务实施期限少于3年的,原则上不编制空间类专项规划。未列入目录清单的空间类专项规划(各部门的发展建设规划不纳入清单管理范围),不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管理,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确需编制的,有关部门应当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增补申请,并附相关申请材料,经县政府同意后开展编制,申请材料包括:
(一)规划名称、规划范围、规划对象、规划期限;
(二)规划编制依据、目的和必要性;
(三)规划编制主体、经费预算和来源、进度安排;
(四)规划编制内容是否符合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或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四、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审批要求
组织编制各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时,拟定发展目标、总体布局、重点项目等内容应当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期限要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县级专项规划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需要确定其编制范围和编制精度。专项规划应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编制,底图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提供,正式图件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面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带采用“国家标准分带”。专项规划编制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和自然资源部出台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及相关管理规定。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分级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审查备案制度。精简规划审批内容,实行“管什么就批什么”,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成果向审批机关报批前,应当经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规性及“一张图”衔接性审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重点审查专项规划是否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其他目标定位及管线综合要求。建设标准等内容由同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出具合规性审查同意意见,作为规划报批要件,由组织编制的主管部门报县政府审批。未开展审查或者经审查有冲突的,不得报批。经批准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纳入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五、工作安排
(一)县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行业部门研究制定,跨区域的专项规划由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订并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政府审批。
(二)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结合县级实际情况分批进行编制,首批主要编制涉及县级道路体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医疗、养老、体育等)、城市安全等重大问题的专项规划,原则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其余的专项规划原则上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及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县财政部门年度预算要落实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经费,保障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顺利进行。
(四)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建议目录清单
专项类别 | 序号 | 专项名称 | 牵头单位 | ||||
资源保护利用类 | 1 | 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2 | 林地保护修复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3 | 草地保护修复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4 |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 临汾市生态环境浮山县分局 | |||||
5 |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6 | 城镇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7 |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8 | 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9 | 矿产资源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10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11 |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涉及空间) | 县文旅局 | |||||
12 | 文物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 | 县文旅局 | |||||
13 | 风景名胜区专项规划 | 县文旅局 | |||||
14 | 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15 | 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16 | 地热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专项类别 | 序号 | 专项名称 | 牵头单位 | ||||
基础设施类 | 17 | 给水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18 | 雨水防涝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19 | 污水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20 | 再生水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21 | 供热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22 | 燃气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23 | 环卫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24 | 供电专项规划 | 国网浮山县电力公司 | |||||
25 | 加油加气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26 | 通信专项规划 | 县发展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 |||||
27 |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28 | 水利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29 | 低碳专项规划 | 临汾市生态环境浮山县分局 | |||||
30 | 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31 | 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32 | 农村路网及附属设施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33 | 城市竖向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34 | 绿道与慢行系统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35 | 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专项类别 | 序号 | 专项名称 | 牵头单位 |
公共设施类 | 36 | 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县教育体育局 |
37 | 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县卫生健康局 | |
38 | 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县文旅局 | |
39 |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40 | 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41 | 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 | 县教育体育局 | |
42 | 社会福利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43 | 商业网点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县发展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 |
44 | 社区服务中心布局专项规划 |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城乡发展类 | 45 | 社区生活圈划定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46 | 住房保障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47 | 城镇更新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48 | 产业布局专项规划 | 县发展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 |
49 | 全域旅游发展布局专项规划 | 县文旅局 | |
50 | 城市安全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公共安全类 | 51 | 综合性应急救援基地专项规划 | 县应急管理局 |
52 | 消防专项规划 | 县消防大队 | |
53 | 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54 | 防洪工程设施专项规划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55 |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
56 | 危化品仓储布局专项规划 | 县应急管理局 | |
57 | 公共安全卫生专项规划 | 县卫生健康局 | |
58 | 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 县应急管理局 |
相关解读:开展浮山县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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