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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浮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浮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农村流通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电商服务功能,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渠道,满足农村居民美好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为主,强化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作为全县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造良好政策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引导扶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统筹协调,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坚持统筹规划,强化创新发展。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不断改造传统商业的业务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动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要求,转变传统发展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我县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资源互联互通与共享机制。
(三)坚持因地制宜,挖掘优势产业。结合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全县丰富的农产品、特色产业和旅游文化优势,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理性推进。如浮山县小米产业突出,具有种植面积广、土壤条件好、加工企业多、产品品质优、品牌效应强等优势,农产品上行可以紧紧围绕浮山小米这一特色产业,打造具备浮山特色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模式。
(四)坚持以点带面,强化重点突破。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环节,紧密结合我县的产业特色和地域特点,选择农民急需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物流、人才、运营等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补齐发展短板,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五)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深入领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战略思想,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六)坚持聚焦上行,实现双向流通。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的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网络销售,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
三、实施目标
2021年全面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浮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目标。通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培育一批具有电子商务丰富经验的人才队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扩大农村消费,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均得到有效提升,基本实现电商企业本土化。
(一)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多元培育。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构建农村电商平台,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培养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5家以上,电子商务服务站乡镇覆盖率达到100%,电子商务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二)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不断扩大。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进一步加强。拓宽了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在促进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同时,农产品进城空间进一步拓展。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三)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持续改善。硬环境方面,以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农产品上行为核心,不断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建成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7个乡镇物流配送站、不少于88个村级物流服务点,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率不断提高。软环境方面,引进专业团队,对本地电商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孵化能力不断增强,孵化成效明显,创业孵化不少于50人。引入优质电商培训资源,通过系统化、多层次、针对性强的电商理论、电商运营、电商技能培训,加速本地电商人才成长。培训人数不少于3000人次,其中技能型培训达到20%以上,脱贫户及残疾人就业培训不低于200人次。建成全县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培育1个公共品牌和10个以上特色产品品牌,开发20个以上特色产品。
(四)网上交易额大幅增加。全县涉农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65%以上,中小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70%以上,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的网络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10%以上,主要农村产品网上销售品种达到60%以上,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较上年増长30%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农产品、民俗产品及乡村旅游等网络零售额同比增加30%以上,电子商务促进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带动300户以上脱贫户增收。
(五)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培育特色电商产品品牌、电商示范企业(网商)示范户,培育电商示范企业不少于5家,带动脱贫户不少于20户,实施电商服务中心+企业(合作社)+脱贫户等创新模式。将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创业带头人作为电商品牌培育对象,帮助具备条件的脱贫户提供产品销售、就业岗位,通过参与电商产业链增加脱贫户收入。落实引进人才、巩固脱贫户人才培训等措施,助推农村物流、网络、公路等基础条件和农产品销售、农村消费观念转变和环境改善,有效利用电子商务实现增收。
四、实施内容
(一)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公共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运行,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交由具备运营经验及条件的企业运营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扎根于农村,服务于政府、企业及农民,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金融信用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使县域电子商务形成抱团合力、区域特点和优势。
1.建设内容
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由县政府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固定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运行,形成集办公、培训和线下体验馆于一体的综合性场所。公共服务中心包括办公孵化区、网红直播区、培训区、公共功能区、特色农产品展示区、工业产品展示区、文化旅游产品展示区等。公共服务中心包括线下实体服务平台和线上服务平台,支持在线服务,也将作为浮山各乡镇电商服务站的运营、培训总部,实现对乡村两级服务站点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通过公开招标,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由具备一定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经验的运营团队运营,配备专职运营人员。公共服务中心门头建设应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浮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字样。
2.建设要求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作为面向农村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和监管电商企业运营的平台,要做到机构健全、专人管理、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统筹县域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物流、培训等工作,同时也将作为我县各乡镇电商服务站的运营、培训总部。公共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电子商务方面的政策咨询、信息对接、产品展示、产品包装、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电商孵化、推广策划、品牌打造、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业务。公共服务中心也将作为浮山县的创客基地,建立完善的电商孵化运营体制,孵化一批具备规模的乡镇企业及组织,培育一批农村创业青年。产品特色馆突出本地特色及文化并具有线下体验和拓展线上新渠道的功能。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于2021年12月底前改建完成并投入运营。
(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
培训对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协会、各类培训机构等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社、创业青年和返乡大学生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重点培训县乡村基层干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信息员等。计划培训3000人次以上,创业孵化不少于50人。电商企业和网点数量同比增长10%以上。
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别人员安排培训内容,重点是县域电商发展趋势及支持政策解读、电子商务基础普及、网上购物操作、农产品网销及技巧、电商交易平台的店铺注册、设计制作、运营推广及客户服务等。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机制,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制定培训内容。针对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开设以电商趋势分析、县域电商发展解读、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介绍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的启蒙式培训;针对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电商应用、开设网店和网络营销等培训;针对有意学习电子商务的农村群众、返乡青年、退伍军人、待就业大学生、有创业意愿的人员、乡村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开展电子商务创业、技能培训、实操培训、服务培训,让培训对象真正掌握电商应用技能。
培训方式。根据培训内容,灵活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地考察、实操演练、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通过培训带动一批电商企业和电商从业人员。
2.建设要求
一是培训要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分类、分层次、分阶段进行。二是培训机构要具有电子商务培训的相关资质,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三是建立培训档案,要将培训通知方案、课程安排、培训材料、参加培训人员签到名册和现场培训照片等相关资料建立档案,培训档案将作为申请财政资金补贴的必要依据。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做好培训跟踪服务,营造电子商务进农村浓厚氛围。
(三)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
支持邮政分公司、快递企业、物流企业、公交公司、电商企业及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等牵头整合县域内物流资源,建设服务农村的县域物流配送(仓储分拣)中心,开辟县城到乡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点,升级改造乡村快递配送站点,支持购置物流车辆等设施设备,解决物流服务在农村服务能力较弱问题。支持承办企业提供冷链仓储、农产品集中分拣配送及县域内电商网货配送而开展的公共服务等。开展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重点解决农村物流资源的协调统筹,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1.建设内容
建设县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仓储分拣)中心,配备智能化分拣设备、物流运输车辆等,配送车辆能够满足网销初加工农产品物流需要,保障网销产品品质及配送时效。建设改造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点,鼓励与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融合建设,形成由一个县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仓储分拣)中心、一批乡级仓储配送中心和村级配送服务网点构成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依托全县物流信息化实现与各运力企业系统互通互连,整合全县物流资源,鼓励邮政、供销、商贸流通、城乡公交、第三方物流等各类主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解决农村电子商务上下行流通问题,降低物流成本,处理好每个环节的物流中转衔接和每个环节所代表的利益分配。
针对县乡村三级物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时间、配送线路、配送费用。
建设仓储物流共同配送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动态跟踪、实时对比、及时纠错,形成信息管理和实物管理的同步运行。
2.建设要求
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仓储分拣)中心应能为区域内的电商企业、商贸物流企业提供开放、共享的仓储、配送、分拣等服务。县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仓储分拣)中心可建于交通便利处,场地周围便于停放物流运输车。
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主要提供电商快递包裹的中转和代收代发、农产品上行的集散储存,实现物流渗透到全县各主要农产品供应基地,农村商贸物流成本明显下降,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实现均衡发展,农村流通效率明显提高。乡镇、村的物流中转应在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开辟的物流服务区进行,避免重复浪费。
根据城区和各乡村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整合配送车辆资源,打造城乡物流配送专线,定时、定班、定点发送物流共同配送“班车”,在运营过程中根据货物量和里程不断优化线路及车辆数量,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享受补贴购置的车辆、分拣设备等应统一标识。实现物流资源整合后,总配送成本预计降低30%左右,配送时效预计提高1倍。
县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仓储分拣)中心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乡村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点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
(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
分级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农民提供电子商务基础服务。
1.建设内容
建设乡镇电商服务站7个,实现乡镇电商服务站覆盖率达100%,实现行政村电商服务点覆盖率达70%以上。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主要通过供销社、乡镇超市、乡镇农资销售点等乡镇商贸机构合作,由其提供场地和人员,按照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提供标准化装修和服务、运营指导方式建设;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主要选择与有网络服务条件支撑的农村商店、村民活动中心、村民自住房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内农村商贸物流机构合作,由其提供场地和人员,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各类产品代销和配送服务,积极拓展金融、通信、咨询、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其中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脱贫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工作,脱贫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覆盖率不低于70%。
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电商服务站点配备办公设备、快递货架、办公桌椅、室内外牌匾等,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保证能够持续开展相关农村电商服务工作。
电商服务站点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能够对所在服务区域的农民的需求和生产进行摸底统计。
服务站点应建立日常网络安全管理、货物配送等制度。
2.建设要求
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应具备为村民提供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农产品营销、网上代购、农产品代销、快递代收代发等功能,鼓励拓展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票务代理等便民服务内容。乡镇服务站还应具备指导就业创业,服务村级站点、开发特色农产品、代理普惠金融业务等能力,定期向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报送有关信息。能初步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成为农特产品线下体验店等。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经营,对各个电商平台开放。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在2022年06月底前完成建设。
(五)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1.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
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有必要加强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统筹资源,加强协作,以信息化带动农产品生产、流通的标准化、规模化和现代化。鼓励农产品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制定适应电子商务要求的农产品等级划分、包装、物流配送、流程规范等质量规范和质量追溯要求。鼓励支持快递企业制定适应电子商务寄递需求的定制化包装、专业化服务等规范。注意保持农产品供需的相对稳定,减少信息不对称,对农产品产销形成稳定预期。
提高农村产品标准化供应水平。鼓励办理农产品加工生产的市场准入手续,规范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和采后商品化处理流程,促进农产品种、养、加工、包装等品质控制的标准化。推动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优势特色产品标准化、规模化供应,提升产品供应能力。完善本地农村产品加工、包装、运营和配送全产业链的发展,打造本地优势产业,推动名优产品上网销售,促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
加强品牌建设。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特色产品网上销售专区,打造农产品品牌。通过地理标识或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认证产品,培育有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加工和配送的农特产品龙头企业,培育和打造本县1一2个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品牌。围绕农村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QS等认证,开展农村产品的网络品牌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加工配送、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围绕我县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多个品牌产品,打造一镇一村一品,完成“浮山福地+企业品牌+特色产品品牌”的品牌布局。鼓励生产加工企业、电商企业注册自有品牌和商标,开发县域农特产品、手工艺品、旅游、民宿等特色产品,挖掘品牌故事,建立产品品牌体系。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统一建设产品质量溯源信息系统,建设全链条追溯体系,支持提供网销产品的检测检验服务。构建农村产品追溯平台数据库,指导开展农村产品标准化及产品溯源工作,解决农产品线上销售的前置障碍。为本地农村产品开展追溯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实现本地农村产品上网、二维码扫描等方式追溯,提供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相关原始数据或视频图片信息,促进本地农村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2)建设要求
完成农产品信息收集、拍摄、图文填充及数据库建设,在力促主要基础农产品实现规模化、基地化、区域化生产的同时,不断把基础农产品转化为商品,把非标准化农产品转化为标准化农产品,满足网络消费需求。推动农产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子商务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和打造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为本地农村产品开展质量认证提供服务,提供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原始数据,促进农村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积极开拓农产品冷链物流销售渠道,加快农产品包装、仓储、保鲜及冷冻、冷藏、冷链物流发展步伐,提高我县农产品的经济效益。
2.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要求
以电子商务为手段,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由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到营销体系建设中来。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做好品牌推广。开展农村产品包装设计与视频拍摄、代运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指导创建自有品牌,积极推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网上营销。支持提供农村产品品牌策划、平面(包装)设计、视频(照片)拍摄、运营、引流、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利用丰富多样的宣传推介方式,推介营销产品。围绕我县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多个品牌产品,打造一镇一村一品,完成“浮山福地+企业品牌+特色产品品牌”的品牌布局。
做好线上营销。通过在各大电商平台开设线上特色馆,建设和完善企业网店,利用多元化的手段拓宽浮山县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充分挖掘本地农村特色产品,改善包装文创,打造符合主流消费群体的消费体验及需求,形成可线上销售的网货产品。积极入驻专业电商平台,接入新兴社交(社区)电商,开展农村产品线上线下整合营销,定期举办大中型农产品网销系列活动,重点开展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的产销对接活动。
做好宣传推介。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和有实际需求的地方,建设一个具备网超条件的O2O展示展销中心,既在线下推销本地产品,也提供线下展示功能。大力普及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鼓励通过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示范村开展电商营销宣传活动,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针对浮山县农村产品电商化过程产生的典型企业、人物、故事等案例进行宣传推介,提升“浮山福地+企业品牌+特色产品品牌”的品牌知晓度。
(2)建设要求
完善本县农村产品加工、包装、运营和配送全产业链的发展,打造本地优势产业、名优产品上网销售,促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重点在线上进行主题策划、活动策划、媒体策略、品牌塑造、形象打造、市场监测,进行稿件、媒体、活动等公关、推广,渠道维护和拓展。积极组织、引导合作社与电商平台对接。在继续做好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的同时,集中打造网上展示大厅,推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上网营销,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公信力、信誉度和美誉度。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城市社区建立直供关系,共同设立农产品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5月-7月)
1.情况摸底。抽调人员,组织开展全县基本情况大摸底。一是全县产业基础情况,包括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二是全县电商基础情况,即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包括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等;三是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快递情况;四是全县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情况,包括小米、苹果、辣椒等农特产品。
2.健全机构。成立浮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3.制定方案。制定《浮山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和《浮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相关设备的购置,选择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项目承办企业等严格按照《招标法》及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4.会议动员。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动员大会。
5.宣传带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浮山县电视台、今日浮山等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充分发挥广播、板报、标语等多种媒体的宣传、带动作用。承办企业务求做到早准备、早宣传、早落实。
(二)实施阶段(2021年8月-2022年10月)
在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牵头负责,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县政府对项目实施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及时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1.完成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升级改造集办公、洽谈、培训、仓储、相关电商企业农特产品线上运营和线下体验于一体的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使其具备如下功能:①办公孵化区、物流配送区、培训区、公共功能区等;②特色馆形象展示区:特色农产品展示区、工业产品展示区、手工艺品展示区、文化旅游产品展示区等,组织全县特色产品免费进馆展示展销。
2.整合农村电商平台资源,设立乡村服务站点。一是在适宜建站的乡镇和行政村,积极搭建乡、村级服务网点,优先选择建档立卡脱贫村;二是统一装修风格,由承办企业负责选址、合伙人培训、装修等工作。
3.完成物流中心建设。以搭建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依托,完成物流中心建设工作,整合本地物流快递资源,或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入驻,降低物流快递成本,促进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形成县乡村联动的农村电商物流配送网络。
4.完成培训体系建设。依托高校资源或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电商培训,通过多层次、多领域的培训,普及大众电子商务知识,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信息技术、参与电子商务的能力。
5.完成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通过开展本地农产品追溯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实现通过条形码或二维码等数字溯源防伪。加强农副产品品牌化建设,培育区域品牌,将原本在传统渠道销售的优质农副产品加工成适合线上销售的产品。通过多元化的手段拓宽浮山县的农副产品线上销售渠道,主要包括运营浮山县的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建设和完善企业网店,拓展微信、微店等新型社交销售渠道,支持个人开设电商店铺等。
(三)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2月)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依据《服务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考核评估办法,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运营、指标完成等情况进行综合验收,迎接上级验收。
(四)推广阶段(2023年1月—长期)
进一步加大与各大电商平台的深入合作,不断完善农村电商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政策引导和服务支撑体系,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总结推广经验,健康有序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力争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增长率保持较高速度增长,农产品的商品化率和品牌化率明显提高,全县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物流配送成本有效降低,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跻身全市前列。
六、资金管理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规范、择优"的原则选择承办企业。
一是选择承办企业采用整体打包方式进行,确保项目运营的整体性。为保证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高质量完成,如因项目未通过绩效评价导致1000万元资金未到位的,此差额部分由中标承办企业自筹资金补足。
二是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部门配合,制定《浮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专项资金的具体支持范围、支持标准、拨付程序按照《浮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是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要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定期检查,及时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严禁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和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辅助核算。项目验收前,应对综合示范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提升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确保项目通过省级评价和国家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调整充实浮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乡(镇)等单位组成的浮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指定具体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书记或县长组织的联席会议,定期召开由分管领导组织的联席会议。听取项目建设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分析困难和问题原因,并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
(三)完善监管机制。由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进展顺利的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对进展不力的查找原因、进行整改。
(四)严格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山西省商务厅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山西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浮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有效。
(五)加大宣传力度。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各大媒体资源,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的广泛传播力,将电子商务方面的好模式、好产品、好文化、好故事、好人物传播出去,不断提升浮山县电子商务区域公共品牌的影响力。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采取会议、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电子商务的发展形势、重要意义、成功典型和国家、省、市、县方针政策等,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大力营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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