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专版 > 政府文件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山县“乐享生活·清凉一夏”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2-06-28来源: 浮山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挖掘县域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培育消费热点,推动浮山生活性服务业恢复活力、提质提量,特制定《浮山县“乐享生活·清凉一夏”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活动主题

乐享生活·清凉一夏

二、发放时间

7月15日至10月31日。

三、发放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发放原则,采用“政


府补贴、平台支持、商户让利”相结合的方式,以电子消费券发放为依托,带动实体商户数字化转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服务业品质升级,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全县经济增长的支撑和拉动作用。

四、活动投入

(一)财政投入 

财政投入共计50万元,分五期发放消费券,11月1日0时全部核销完毕。住宿餐饮业消费券发放金额15万元(每期3万元)、零售以及其他类消费券发放金额35万元(其中,加油劵5万元(每期1万元)、通用零售劵25万元(每期5万元)、电器劵5万元(每期1万元))。

(二)限上单位投入

限上单位投入以让利为主,在不哄抬物价、让利10%的基础上开展活动。

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由县政府授权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与山西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浮山农商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不再履行政府采购流程。

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一)资金拨付

县财政将5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划拨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账户,授权支付。专项资金到达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账户后,由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向浮山农商银行拨付使用。

(二)资金结算

根据消费券实际核销金额结算,即活动期间消费券实际被使用核销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浮山农商银行无需开具发票,依据平台数据进行结算。浮山农商银行提供核销数据报表,包括消费券发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等。

(三)退货结算

当已核销消费券的原订单发生退货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按照比例退回资金池。

六、活动范围

(一)发放范围

全体在浮人员(包括域外来浮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浮山县即可申领消费券。

(二)使用范围

消费券支持在统计库内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以及零售类企业商户。

1.住宿餐饮业限上企业6家:浮山大酒店、喜悦中餐店、晋元快捷酒店、客中天宾馆、三晋面食坊、御锅剪刀面。

2.零售类企业6家:客都生活超市、源源旺商贸有限公司、忠云微利日杂、正都烟行、东张加油站、鸿丽达家用电器商行。

七、活动规则

(一)发放平台

为确保政府消费券发放公平有序合理,将在浮山农商农商银行“晋享E付”平台面向全体在浮人员投放。

(二)领取方式

(1)“晋享e付”平台。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晋享e付”,并注册成为该平台用户。注册步骤:点击新用户注册-输入手机号-勾选我已阅读-注册-输入验证码-设置登录密码-先跳过设置手势密码和添加银行卡,晋享生活就注册成功了。(可咨询辖内浮山农商银行任意网点)

消费者在“晋享审核平台”首页进入“本地优惠”页面,进入活动参与商户点击“0元抢”,在规定时间内抢券,获券人员可在“我的券包”中查收, 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使用。

“晋享生活 APP ”支持绑定山西农信或他行银联卡等多家银行卡种,详情可通过晋享生活-我的-我的钱包-银行卡-添加银行卡-支持银行列表内查看明细。

(2)消费者在微信搜索山西农信微银行-微服务-晋享优惠-进入活动参与商户点击“0元抢”,在规定时间内抢券,获券人员可在“我的券包”中查收, 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使用。

(三)使用规则

(1)消费者成功领券后,可在有效期内到可核销的商户消费,使用APP政府消费券支付,单笔交易达到政府消费券满减条件,即可抵扣相应金额。

用户可在对应商家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消费者输入消费金额后点击立即支付→弹出选择优惠券→完成支付。

(2)领券但不使用核销的,视同已参加过消费券活动,消费者已领到的券过期后,相应资金返回到消费券资金专户,下次活动滚动使用。

(3)实体商家应主动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消费者应主动索票。

(4)退货结算。对核销消费券的原订单发生退货时,按照有关规定,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按比例退回资金池。      

(四)消费券组成

1.住宿餐饮消费券,满300减50元,每轮投放3万元消费券(600张),每人每轮可领取1张。

2.零售通用消费券(日用百货商超类),满300减50元;每轮投放5万元消费券(1000张),每人每轮可领取1张。

3.家电数码专用消费券,满300减50元,每轮投放1万元消费券(200张),每人每轮可领取1张。

4.成品油专用消费券,满150减25元,每轮投放1万元消费券(400张),每人每轮可领取1张。

(五)管控措施

所有核销商户不得借机变相涨价,应通过店内宣传、收银引导等方式配合消费券政策实施。鼓励商户配套出台商业促销措施,扩大政策效果。其中,餐饮住宿类、快消品类核销商户应以提供质优价廉产品服务为主,自行开展买赠实物类营销活动;零售类、家电家居类核销商户应以提供消费返券为主,拉动消费者到店后形成二次消费。

八、活动启动

县政府择日举行电子消费券发放启动仪式,宣布活动启动。集中通过官方媒体、各类传媒手段,广为宣传。各核销门店同步投放宣传物料,营造活动氛围,广而告之。

九、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群策群力,把政策红利真正落实到消费者和实体商家。

(二)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发布消费券投放时间、流程、使用范围等,广泛动员群众参与。

(三)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体现普惠、普适原则。对违规操作的自然人、法人、商户、第三方平台等,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十、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盖  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峰  县委办(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刘金平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信访局、国家税务局浮山分局、银保监组、浮山农商银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金平同志担任,负责策划并拟制活动方案,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进展,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共同参与、集中宣传造势,扩大活动参与度。

县财政局负责消费券资金筹措、预算下达、绩效管理。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确定限额以上实体商户参与活动、让利优惠,牵头数字消费券投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数据统计核实、效果分析。

银保监组负责消费券发放平台的筛选推荐和监管平台方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县审计局依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对相关财政资金实施审计监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活动期间消费维权查处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参与活动的限上企业名单和统计数据。

县信访局负责活动有关信访事件接待处置。

税务局负责税务执法工作。

浮山农商银行负责消费券平台投放、统计、营销工作。

发放平台负责电子消费券投放平台技术支撑、安全保障、风险防控、流量支持,组织专题培训、商户和消费者导引、宣传推广、客服响应等,负责活动须知问答、申领使用流程、宣传物料投放等,做好活动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加大对消费者索票的宣传,加大宣传引导,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入统工作。

    相关解读:浮山县“乐享生活·清凉一夏”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69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7000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浮山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7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