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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我局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八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把法治教育、法治建设与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力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和能力。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八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组,由局长赵玉虎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并在局办公室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健全了法制工作机构。普法工作始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有效的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做好基础工作。一是做好规划和计划。结合财政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浮山县财政局“八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指导“八五”时期阶段普法工作。每年都有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二是普法经费有保障。每年培训、宣传、资料等普法经费,局机关都据实而报,在厉行节约办事的原则下花多少报多少,从不卡不减,从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使普法教育活动能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三是档案管理规范。从上级来文、领导机构、年度计划、培训内容、宣传资料、活动参与等环节的影印资料,我局都会分年度整理好归档,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三)加大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培训。一是制定工作计划,规范普法教育工作。年初,根据总体普法规划、上年普法进展情况和本年工作重点,我局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各股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二是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我局邀请了县司法局领导、会校老师为我局干部职工举办法治讲座,专题讲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知识。三是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各类法治培训。组织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以及专职负责信访、保密、档案、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参加市里等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分别对他们进行《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保密法》《档案法》等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集中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养。组织全体人员参加《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集中辅导,收到良好效果。
(四)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通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法人、财务人员及时了解与自己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共办宣传栏2期、张贴标语50余张、发放宣传单500余份。一是组织人员上街宣传。结合全局的中心工作,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到县城内和乡镇以展板卡片、赠送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和惠农政策。相继进行了《宪法》《监察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普法读本》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累计发放材料近万余份、现场咨询解答逾六十小时、投入工作人员过百人次,有效地普及了财经法规。二是发挥网络优势面向公民普法。我局充分利用财政局网站和政府采购网向网民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在网上公开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等内容,为公民了解、学习、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提供了方便。三是与时俱进,突出重点进行宣传。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对有关法规进行专门宣传。比如:倡导会计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新修订的《预算法》和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及时学习贯彻,保证新的政策法规及时宣传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干部和群众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还有待于提高。二是由于水平有限,普法培训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工作人员对各项法律法规只能了解皮毛。今后我们将改进工作方法,多与上级有关部门、专业人士联系,深化普法教育培训力度,巩固学习教育成果,着力提高本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县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相应实施意见,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量化分解,确定了执法责任和工作目标。完善了《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到人。在工作中,实行严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形成了相互联系的两个管控体系:一是局领导、股长、工作人员之间纵向的管理控制体系,二是股室之间、股室内部人员之间横向的牵制控制体系,通过两个体系的紧密配合,充分实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有力的保证了执法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我局每年都认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票据稽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维护财经秩序。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财政部门政风行风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财政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是财政法制工作重要内容,对各股室、中心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我局从三个方面加强审核:一是审核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其符合财政上位法的规定,同时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相衔接;二是审核执法主体是否明确,做到文件规定的执法行为有明确的执法主体,着力避免权力滥用、越职权执法。三是审核作出决定的依据是否充分,要求规范性文件必须以相关的法律、政策为依据作决定,否则就是不合法。同时,将制发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及时向市局法制科和县政府备案。
(三)财政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为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对采购程序和投资评审程序重新规范简化,提升采购效率和评审速度,完善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财政资金应收尽收,使用更加安全快捷。为规范“三公”经费,出台了《浮山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浮山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浮山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
四、下一步打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提高站位。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加强和改进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为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新要求,对标对表《纲要》《方案》规定的任务,聚焦财政法治建设的困难和短板,突出重点,逐项落实,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加强统筹规划、发挥顶层引领、确保基本要求统一规范,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力求实效。
到2022年底,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基本做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到2025年,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财政管理行为更加规范,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高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
五、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1.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2.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公务员年度考核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3.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每年至少要举办3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加快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制定相关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逐步实现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规范化。
2.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协调,规范收入预算管理,防止和纠正脱离实际出台支出政策,积极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精算平衡,打通政府预算、资产、债务管理链条,严格政府债务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3.着力推进税制改革。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加快税制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健全地方税体系,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范围,形成财力协调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整体化、公开化建设,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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