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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南畔桥村部分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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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土地征收现状调查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征收东张乡南畔桥村酸枣沟自然村部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及现状

拟征收土地位于东张乡南畔桥村委会村酸枣沟自然村,土地面积18.6195亩。根据现状调查,范围内农用地面积9.01亩(含耕地8.74亩),未利用地9.6095亩。

二、征收土地目的

征收后的土地拟作为工业项目用地。

三、补偿安置标准及方式

本次征地补偿安置为货币补偿安置。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南畔桥村委会村酸枣沟自然村位于我县西部工矿区,该区区片综合地价为3.2736万元/亩。征收除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照公布的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照公布标准的0.8倍执行。

1.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

征收酸枣沟集体土地18.6195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共计54.6613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21.8645万元、安置补助费32.7968万元)。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经现状调查,征地范围内不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

3.补偿款支付期限。

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4.补偿款支付方式。

征地补偿及附着物补偿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按照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转账支付给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四、失地社会保障

被征收土地农民失地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和《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

五、补偿登记

拟征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持承包经营权证书及其他有效权源证件到属地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以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为准。

六、其他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或放弃听证。

县政府将根据反馈意见和听证会情况修改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若无异议,将按本方案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话:15535775083

段女士      15364978833

浮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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