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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浮山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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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8日在浮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赵玉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0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顺利完成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经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9424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受中央和省、市转移支付补助和政府债券增加等因素影响调整了部分项目支出预算。2020年末,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43359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2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3.1%,同比增长43.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42013万元,为预算的99.1%,同比增长26.7%。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3585万元,为预算的89.6%,同比增长8%。其中: 增值税完成1351万元,为预算的64.1%,同比增长4.9%;企业所得税完成283万元,为预算的160.7%,同比增长59.5%;个人所得税完成117万元,为预算的106.6%,同比增长0.3%;资源税完成460万元,为预算的104.7%,同比增长117%。上述四个主体税种合计完成2211万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1.7%。

非税收入完成9711万元,为预算的142.8%,同比增长63.6%,主要是耕地开垦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增加。其中:专项收入完成330万元, 为预算的124.9%,同比增长9.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7003万元, 为预算的153.2%,同比增长62.1%;罚没收入完成1241万元, 为预算的73%,同比增长1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056万元, 为预算的422.6%,同比增长329.3%;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80万元,为预算的533.6%,同比增长435.9%。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16127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5%;科学技术支出执行321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4.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653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2.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执行25772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5.6%;卫生健康支出执行14372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1%;节能环保支出执行5027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2.7%;城乡社区支出执行7815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17.3%;农林水支出执行27601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43.9%;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6821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79.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163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45.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9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1367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8.3%;住房保障支出执行3207万元,为预算的81.9%,同比下降13.3%。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14024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9%;公共安全支出执行4261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执行86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9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执行662万元,为预算的66.8%,同比下降52.4%;其他支出执行485万元,为预算的61.8%,同比下降43%;债务付息支出执行1371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执行14万元,为预算的100%

2.中央和省、市对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0年,中央和省、市对我县转移支付执行121786万元,比上年增长21.8%,增加21780万元,主要是中央和省、市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了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1820万元,同比增长21.8%,增加200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966万元, 同比增长21.7%,增加1779万元。

3.当年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全县总财力为153333万元,其构成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96万元,返还性收入697万元,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17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721万元,上年结转833万元。2020年全县总支出为153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01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718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9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346万元。总财力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目标。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74万元,为预算的199.1%,同比下降27.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41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9万元,专项债券收入8300万元,收入总计21876万元。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21630万元,为预算的98.9%,同比增长62.3%,结转下年246万元,支出总计21876万元。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万元,支出执行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840.95万元,为预算数19345.3万元的97.4%;预算支出执行16044.6万元,为预算数23865.2万元的67%。

(五)地方债务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县政府性债务限额62316.4万元,其中,一般性债务限额46316.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6000万元。截止2020年底,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总计61978.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5978.6万元,占比74.2%,专项债务余额16000万元,占比25.8%,债务余额在上级下达的限额范围内,未超过警戒线。在隐性债务管理方面,我县期初余额为32601.9万元,期末余额30858.5万元,全年化解隐性债务总量1743.4万元。

(六)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1.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凸显,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强化监管力度,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自查,做到“贯彻政策不含糊、减免税费不迟缓、政策落实不打折”,让政策红利真正成为企业发展动力。全年我县新增减税593万元,降费1262.6万元,其中:企业失业保险费减免20.5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减免901.7万元,工伤保险减免297.4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43万元。同时,认真开展涉企收费项目调查摸底,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收费项目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内部约束机制,切实将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2.坚持开源节流并行,实现财政稳健运转

始终建立过“紧日子”的工作常态,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贯彻执行省、市财政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规定,明确压减原则和范围。全年我县一般性支出预算为5024万元,比2019年减少368万元,压减幅度7%。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特殊转移支付14555万元,增强了我县的“三保”能力,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资金8080万元,主要是补缴2009、2010年1153名职工住房公积金639万元,690名自收自支人员和207名差额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4696万元,201名国有企业改革中“4050”以下职工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和职工垫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2745万元等。

3.齐抓共管征收合力显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依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联合涉税部门定期开展税收征管检查和非税收入专项稽查。定期组织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税收征管中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针对矿山企业税收征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加强非煤矿山税费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依托数字矿山监控管理平台,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产量统计,确保计量公正准确,税收征管足额到位,杜绝“跑冒滴漏”。全年税收收入完成3585万元,同比增长8%,非税收入完成9711万元,同比增长63.6%。

4.民生事业投入稳定增长,富民惠民水平提高

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保民生的工作要求,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全年发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3239.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804.7万元;城市低保880万元,农村低保290万元,特困补助911万元;临时救济153万元;残疾人生活护理20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576万元;优抚补助540万元;就业补助574万元;全民技能提升培训197.8万元。

围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全年统筹整合资金9207万元,拨付使用849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等基础建设工程2775万元,养殖种植、光伏发电等农业发展5177万元,雨露计划、小额贷款贴息等其他扶贫资金546万元。

5.政府债务管控持续加强,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坚持“促增收、严监管、保民生、化风险”的财政理财观念,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违规举债问责等债务管理制度,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做到了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风险的底线。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政府性债务限额62316.4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上级下达的限额范围内,未超过警戒线。

6.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以《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为准绳,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杜绝资金闲置和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年办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153574万元,拒付预算单位不合规、不合法资金1901万元;执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8482.7万元,实际支付8261.2万元,节约221.6万元,节约率2.7%;受理预决算评审项目287个,送审金额39315万元,审定金额34892万元,核减4423万元,核减率11.3%。

2020年,我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这是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县各行各业、各部门及全体代表、委员们团结一心、拼搏进取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改革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稳固,财力规模与支出需求还不匹配,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不断加大;个别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仍需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还需加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和我省“转型出雏型”开局之年,我们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正视困难问题、增强必胜信心,把压力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动力,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的编制2021年财政预算。

(一)2021年预算安排原则

一是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原则。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思路安排预算,确保财政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稳妥的原则。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等财政政策带来的经济形势变化,实事求是编制2021年收入预算,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削减低效、无效和沉淀的资金。开源节流,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兜实兜牢“三保”底线,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四是坚持疏堵结合,源头管控的原则。严格落实风险防化责任,科学安排政府债务资金投向;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政府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确保财政安全运行。

五是坚持坚定导向,聚力提效的原则。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实现对财政资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流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2021年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13741万元,比2020年实际完成增长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县级安排11163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19.6%。

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28万元,教育支出1481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60万元,农林水支出1741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46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2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12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5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2万元,预备费300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839万元,其他支出5027万元。上述预算草案为县级预算,加上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30万元和上年结转支出1346万元,合计安排113610万元。

2021年安排“三公”经费47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5万元,下降6.9%。其中: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3万元,下降10.9%;公务接待费2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64万元,预算支出安排37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1.6%。主要项目是:张庄镇葛村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3000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648万元,上级下达政府性基金116万元。上述预算草案为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加上年结转246万元,安排支出401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981.2万元,预算支出14721.8万元,累计结余12591.1万元(此预算不包含企业养老保险,已省级统筹)。

(三)2021年财政工作措施

1.坚持稳增长、育财源,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稳固财政收入保障。持续强化收入征管,主动挖掘增收潜力。加强与税务、国土等收入征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发挥联动征收合力,充分运用数字矿山监控平台,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源的征缴管控力度,抓好主体税种和零散税收征管,加大非税收入清缴力度,实现以管促收、应收尽收。

做优做强实体经济。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扎实开展普惠金融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的困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与省市财政部门对接,将我县财政自给能力低、财政平衡脆弱的实际困难向上级反映,争取在基本财力、民生保障、区域发展、重点项目和其他补助等方面有所增长。同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对上申报力度,争取尽可能多的项目立项,获取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全县办好“三件大事”、做好“五篇文章”、打造“一地一区一城”提供财力支撑。

2.坚持调结构、抓统筹,全力保障重点领域需求

支持落实三大战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继续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监控和预防,及时排查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举债程序,控制债务规模,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降的政策取向,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保障偿债资金来源。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保证和支持环保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改造、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等重点环保工程,确保农村污水治理、丞相河水生态环境修复保护、臣南河生态功能湿地等工程项目建设。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成果,坚持“四个不摘”,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

全面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紧扣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全力以赴筹措资金,支持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丞相河大桥、省道230临汾界至浮山县城拓宽改造、临沁高速(浮山段)项目建设,改善县域交通条件;聚焦园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临汾染化集团、海兰种衣剂、太原煤气化临汾新能源等项目建设落地生根;支持高标准化农田、张庄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支持县城集中供水改扩建和乡村振兴等建设项目,持续推进靓城提质“三大行动”,为打造绿色宜居品质城提供财力支撑。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坚决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对“三公”经费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进行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压减10.1%,压减额283万元。加强预算管理,将支出不符合进度要求的预算资金统筹调整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一律收回用于平衡预算,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中央、省、市、县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3.坚持惠民生、办实事,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全力保障就业资金持续稳定投入,重点保障“厨师劳务品牌”打造,支持开展多层次、多类型技能培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缓解就业压力。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兜底线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科学合理确定民生领域保障范围和标准,按照上级财政政策规定,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准备工作。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加补充养老保险,支持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机制,保障殡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

支持教育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教育基础设施,支持第三小学和浮山中学、北关小学附属幼儿园等项目建设,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和核酸检测室扩容提质项目建设,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大力提升疫情防控应急保障水平。

4.坚持重绩效、强管理,夯实筑牢现代化财政管理体系

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认真落实预算法,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开展政府采购评价工作,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政府采购专业化、高效化发展。建立健全“制约有效、权责明晰、运行规范”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对重点项目加强跟踪评审,强化过程监控,提高政府投资资金使用效益。

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紧扣转型发展阶段性战略目标,聚焦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把财政工作任务举措谋深、谋细、谋实。加强预算支出与各类存量资源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统筹制度,提高预算完整性和财政统筹能力。全面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确保预算管理业务更规范、流程更完备、控制更严格。

扎实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财政投入的重大项目进行全方位绩效评价,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双提升,健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实现绩效目标、绩效结果向社会公开。

扎实推进财政监督改革。建立健全以政府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严格规范政府预算管理、会计行业行为。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会计监督检查为抓手,通过监督检查、纠正、公示公告等工作流程,着力提升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水平,有效维护经济秩序。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落实,加大内控报告编制审核和检查力度,强化国有资产监督检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能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紧扣县委、县政府办好“三件大事”、做好“五篇文章”,打造“一地、一区、一城”的工作思路,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埋头苦干,奋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发展改革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入地方预算,直接缴入地方金库的财政收入。一是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二是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列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预备费等。其资金来源包括地方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中央、省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收支的组成部分。其特点是目的性强、专款专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调整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目前,我市在市、县两级基本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框架。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按险种划分为五类八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并实行预算内资金和部门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收支统管,统筹使用。

转移支付(一般、专项):是实行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的一种工作办法。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包括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节能环保等方面。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目的就是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财政资金对产出、产能的高效化。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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