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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浮山县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县本级预算

201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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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日在浮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浮山县财政局局长  郭志军

各位代表:

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8年全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全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聚力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规范财政收支管理,着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财政收入持续向好,财政保障能力提升,为推动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下,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财政状况明显好转,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从收入情况看:突破了三个预期。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预期。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560万元,为预算的105.7%,超收460万元,同比增长16%,增收1179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突破预期。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91万元,为预算的241.8%,同比增长417.4%。三是争取上级资金突破预期。紧盯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努力争取对我县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财政一般转移支付资金76756万元,争取新增债券12651万元。

从支出方面看:实现了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了预算如期执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207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同比增长10.9%。二是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全部按期到位。除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各项补贴及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调资增资按期兑现以及党政机关公用经费及时到位外,还确保了教育、卫生、交通等重点支出需要。三是确保了“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三基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全年民生支出执行104110万元,同口径增长12.5%,占支出总额的86.2%。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3775万元,为预算的94.1%,同比增长5.3%。其中:增值税完成1850万元,为预算的97.2%,同比增长4.1%;企业所得税完成79万元,为预算的164.6%,同比增长64.6%;个人所得税完成168万元,为预算的89.8%,同比下降15.2%;资源税完成531万元,为预算的61.5%,同比下降28.5%;其他各项税收完成1147万元,为预算的113.6%,同比增长40.2%。

非税收入完成4785万元,为预算的117%,同比增长26%。其中:专项收入完成439万,为预算的104.5, 同比增长9.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952万,为预算的141.9,同比增长58;罚没收入完成1043万,为预算的70.6,同比增长11.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90万,为预算的333.3,同比增长286.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61万元,为预算的244%,同比增长134.6%。

浮山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图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预算支出年初县级财力安排7129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902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2459万元,合计85651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由于中央、省、市下达转移支付补助增加2621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1651万元,调入资金732万元,本年超收460万元,总计124704万元,剔除债务还本支出23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0万元,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由年初的85651万元调整为121876万元,年终一般预算支出实际执行120766万元,结转下年1110万元,实际支出为调整预算的99.1%,比上年增加支出11835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是:教育支出执行14553万元,为预算的99.8%,与上年持平;科学技术支出执行219万元,为预算的91.3%,同比下降8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978万元,为预算的98%,同比下降6.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执行20943万元,为预算的99.8%,同比下降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13002万元,为预算的99.8%,同比增长7.4%;节能环保支出执行3933万元,为预算的99.7%,同比增长36.9%;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824万元,为预算的99.3%,同比下降47.2%;农林水支出执行30137万元,为预算的98.5%,同比增长18.1%;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2604万元,为预算的99.9%,同比增长178.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329万元,为预算的99.7%,同比增长17.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1687万元,为预算的87.9%,同比下降37.9%;住房保障支出执行3816万元,为预算的98.7%,同比增长28.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85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7.6%。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执行11083万元,为预算的99.5%,同比增长22.1%;公共安全支出执行3645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9.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执行567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2.5%;债务付息支出执行974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1%;其他支出执行367万元,为预算的70.7%,同比下降67.9%。

3、上级财政对我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8年上级下达我县转移支付收入101162万元,同比增长5.1%,增加486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5334万,同比增长9.3%,增加64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5828万,同比下降5.7%,减少156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91万元,为预算的241.8%,同比增长417.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4433万元,为预算的99%,同比增长437.3%支出的主要项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为预算的2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70万元,为预算的99.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万元,为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45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他支出311万元,为预算的99.7%。

(三)“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经汇总,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执行7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7万元。

(四)全县地方债务情况

2018年初我县债务余额为27274万元,当年新增12651万元,债务还本和其他方式化解2376万元,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7549万元,为上级下达政府债务限额37729万元的99.5%,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4849万元,为一般债务限额35029万元的99.5%;专项债务2700万元,为专项债务限额2700万元的100%。

政府债务的具体构成是:一般债券34573万元,专项债券2700元,向国际组织借款276万元。

  1. 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2. 千方百计抓争资,财政收入增长明显

        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面对经济增速缓慢、重点财源企业受阻,新兴财源体现税收有限的不利因素,财政部门迎难而上,多措并举,狠抓征管不放松,确保收入任务顺利完成。重点采取了加强统筹协调,解决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硬化任务,落实征管责任,积极组织涉税部门加大征管力度,实行税收网络监控,不定期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全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年计划的105.7%,同比增长16%。二是不断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克服取消、减免行政性收费政策的影响,加大非税收入源头控管力度,实行“以票管费,以票治费,票款同行”办法,全年收缴非税收入805.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24.5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371.2万元。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时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并多次专题汇报,先后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2651万元,争取上级财政一般转移支付资金76756万元,进一步加大了财政保障力度。

  3. 多方筹措促发展,重点项目实施有力

    发挥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积极筛选申报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好项目,多渠道争取省市财政资金,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成功申报了2018年省级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00万元,市级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300万元,确定了16个省级项目和9个市级项目开展试点工作。二是加大力度确保重点项目资金到位。全年投入乡村振兴战略资金35313万元,交通建设项目7576万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21072万元。同时,加强PPP项目建设,长临高速浮山县城连线项目,贫困村人居环境改善、尧山路提质工程,已纳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目前,正在加紧完善实施。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先后整合财政资金11777万元,支持了脱贫攻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1000万元,用于城镇流域污水和垃圾治理项目。四是筹集资金160万元,完成了乡镇机关办公用房填平补齐工作。五是加强盘活存量资金。通过认真核实、评判,先后盘活存量、统筹增量和多渠道资金4812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县财政支出压力。

  4. 突出重点优支出,民生事业保障有力

    围绕“重民生、促发展、保和谐”的要求,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放在优先位置,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有效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全年除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各项补贴及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以外,还兑现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调资增资646万元,确保了教育、卫生、医疗等支出需要,其中:用于教育方面的3098万元,用于卫生方面的2785万元。全年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274.6万元,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10444万元,企业养老保险金742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2602万元,城乡特困救助资金407万元,基本生活保障金669万元。同时,全年新增定期存款200万元,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及收益。

    在农林水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年投入扶贫资金7222万元,异地搬迁5336万元,养殖业887万元,种植业351.6万元,光伏发电1203万元。投入污染防治资金3302万元,有力保障了精准脱贫成果的巩固与提升。同时,加大“三基建设”财政投入力度,年初安排4606万元,全年拨付4541万元,其中:县级配套1121万元,确保了“三基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细化措施深改革,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一是落实现代预算制度有效实施。在细化预算科目基础上,将政府采购预算和绩效预算全面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在全县公开预决算信息的基础上,将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做到全覆盖,规范透明。是资金监管力度加大不断加强资金精准审核,严把支出关口,提升公务支出审核监管水平。全年拒付预算单位不合规不合法资金2160万元,拒付重点工程建设方面的43万元。加强“三公”经费管控,全年“三公”经费执行739万元。办理公务卡结算业务2721笔,资金额858万元集中采购效果明显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全年受理备案集中采购项目755项,备案额3748万元,实际支付3592万元,节约资金156万元,节约率4.2%,共委托组织采购99次,完成采购预算2072万元,实际采购1928万元,节约资金144万元,节约率7%。并对山西超艺、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检查,纠正了存在的问题是投资评审提质提效严格依法评审,采取项目评审一律现场踏勘、定价不准的材料一律市场询价、工程变更一律严格按程序批复、隐蔽工程施工一律现场四方签字以及建立标准化评审数据库等措施,确保评审质量。全年完成预决算评审项目520个,送审金额4.7亿元,审定4.1亿元,核减金额6108万元,核减率为13%。是国有资产数据监控先后国土资源局、浮山县中学、广电中心、交通局等15多家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了评估及报废;完成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了信息管理。是国际资金管理有序对国际项目贷款本息列入本级预算,全年归还本息41.6万元。对实施建设小型生态灌溉与监测工程示范项目拖欠债务进行了专项检查。申报了山西包容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对县古桓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事项进行合规考察,根据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同时,为防范外债风险建立了还贷储备金。是财政监督监管结合牢固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内控监督的总体思路,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城关小学、米家垣乡政府、寨圪塔乡政府等进行检查,对违纪问题责令进行限期纠正。同时对天坛镇、北王乡、北韩乡的农村低保、五保待遇户及享受医疗救助户进行了抽查,纠正了存在的问题。加强了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并配合县纪检监察和县委巡察部门完成了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是乡财县管成效明显从规范乡镇财务入手,严格乡镇财务票据管理,规范代理记账工作程序,实行村级资金预算制、涉农补贴三级审核管理制、各类资金监管台账制、监督信息反馈制等办法。对粮食直补、一事一议单独监管,对涉农建设资金、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等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促进了乡镇财务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工作进程。

    2018年全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委、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和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全人民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的结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结构单一瓶颈仍未消除,财政持续稳定增收基础不牢固;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一些领域资金使用率不高和使用碎片化问题仍需破解;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情况依然存在,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十分紧迫;债务风险不可小视,等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县拓展发展新局面、实现振兴崛起、经济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编制好2019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十分重要。

    2019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生态环境立县、现代工业强县、现代农业富民、民生事业惠民的工作思路,突出“防风险、严管理、强责任、增效益”工作重点,培植涵养财源,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设绿色、富裕、文明、幸福新浮山,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2019年预算安排原则

    一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二是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基本、保民生、底线,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拉动内需,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三是妥善处理历史债务,积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编制2019年预算有关要求,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需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可持续性,量力而行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

    收支预算

        1、公共财政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9464万元,同比增长10.6%,是基于全县经济稳步向好的基本判断,在实事求是、科学分析、通盘考虑的基础上确定的。之所以这样安排,主要是考虑今年生态环境立县、现代工业强县、现代农业富民、民生事业惠民、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新的增支因素,以及保工资、保民生等刚性支出需求提供支撑。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5235万元,比2018年增长19.6%。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3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389万元,教育支出1469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1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16万元,农林水支出75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67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8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9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5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24万元,预备费3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75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4万元,其他支出4270万元。上述预算草案为县级预算草案,加上上年结转支出1110万元和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088万元,合计支出安排9043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00万元,预算支出安排4000万元,比增长228.9%,其中:用于占地补偿支出1050万元,用于2019年重点项目和惠民实事项目支出2950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

    经汇总,2019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8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0万元,下降6%。其中: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6万元,下降9%;公务接待费2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2%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234万元,预算支出安排23435万元,收支结余负数201万元。对于基金出现的缺口,由省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解决。

    地方政府性政府债务情况

         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37728.8万元(一般债务限额35028.8万元,专项债务2700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政府债务付息安排支出1475万元,政府债券无上级下达的债券资金。

    、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9年财政经济形势错综复杂,财政收支矛盾压力巨大。财政部门将按照、县政府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新局面使命任务,迅速掀起“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热潮,对照“六个破除”,着力解决财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创新再发力、开放再提质、工作再抓实,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养,激励引导广大财政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力度争取中央、省、市政策资金支持,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改善民生,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我们的主要工作及措施是:

    (一)坚持举旗定向,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县政府总体部署这一主线,支持经济转型发展

    贯彻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以“供改”和“综改”相结合为主线,保障好中央、省、市、县重点战略实施。

    着力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政策。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地方授权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减税力度,普遍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继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

    着力推进转型综改。认真落实国发42号、晋发49号和临发35号文件精神,大力支持转型发展。坚持“减、优、绿”产业转型思路,支持优化铁矿、选矿传统产业;支持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建设,培育新兴产业和前沿产业。抓住国家支持我省开展能源革命综合试点的机遇,加大对能源革命方面资金的争取力度。积极探索运用财政资金,有效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经济转型升级。

    着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新修订的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机制。支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加大技改力度,对企业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创新产品给予补贴或奖励。

    着力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认真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通过完善机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提高金融资本配置效率,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确保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着力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财政支持政策落地,持续加大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财政投入力度,提振民营企业投资发展信心。进一步扩大企业应急周转资金规模,撬动引导社会资本,为域内骨干民营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帮助民营企业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加快建立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奖补机制和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采取税收优惠、财政奖励、专项补助等方式,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开拓市场。继续落实好促进“小升规”、支持“双创”的政策措施

    着力支持融合发展。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文旅融合发展以打造临汾后花园为目标,以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为重点,支持加快传统商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转型升级,打造我县旅游精品项目。支持打造一批集游、吃、购、住于一体的高质量文化旅游产品和品牌。

    (二)紧扣财政重心,扎实做好增收节支两篇大文章

    狠抓增收节支,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为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稳固的财力保障。

    严格加强税费征管。进一步强化财税协调联动,推进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密切关注经济走势,全面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扎实开展税收收入增长点调研,掌握重点税源企业运行状况,科学预测税收收入增减情况,掌握税收工作主动权。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改革措施,依法加强收入管理,严肃问责惩处各类收入征管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规范收入征管秩序,确保应收尽收。

    着力强化节支措施。提倡务实节俭,严格执行“三个不得”,即不得规定某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不得规定财政投入增长比例,不得规定按人均经费标准安排项目支出。继续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对存量资金较大的部门和项目,压减下年度预算规模。

    (三)抓好支撑保障,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乘势而上,针对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扎实推进。

    持续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继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促进财政可持续健康发展。严控政府债务规模,正确处理好上项目、抓发展与防风险、化债务的关系,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防止盲目举债、过度举债,确保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持续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继续深化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夯实脱贫基础。继续抓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精准对接扶贫项目和受益人口。全力支持发展“六个万”特色产业。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进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大扶贫资金公开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持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用好用活中央、省、市奖励资金,扎实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改造,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大力支持实施水污染治理,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支持加强土壤风险管控,全面推进固体废物整治,完善垃圾处理建设,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四)勇于探索进取,深入推进项财政改革

    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好发挥财政体制改革对全改革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根据中央、省市改革部署,在基本公共服务和医疗卫生领域实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重点在生态、环保、科技、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推进,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创造基础性条件。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科学分配财政资金,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和项目支出分类管理,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改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方式。落实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机构改革涉及单位经费划转、预算调整、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移交等预算管理工作。改进预算管理与控制,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抓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国有资产报告等财政数据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反映各部门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加强暂付款管理,2019年以后,新增形成的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不得超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5%,2018年底前形成的暂付性款项,在2023年底前消化完毕。

    推进资产管理改革。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建立完善资产购置制度和内部协调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一律审批、一律评审、收入一律缴入国库。做好政府性工程项目资产入账工作,完成政府资产年报。

    推进绩效管理改革。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新增重大政策、项目预算审核和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全部设定绩效目标。健全和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加大对重大政策、项目的绩效监控力度,确保高质量实现绩效目标。

    (五)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完成五项重点任务

    用改革的办法,从体制机制层面强化财政兜底保障功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

    保障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型项目建设年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委、政府总体思路,通过财政直接投资、PPP模式、产业基金引导等方式,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支持“四好农村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质量,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确保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继续落实财政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做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努力做到精准担保、普惠担保。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稳步推进我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

    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保障就业资金稳定持续投入。优化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在重点支持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的基础上,多方面保障促进创业。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加大对高职教育的财政投入,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力支撑。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上级政策规定提高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优抚对象、残疾军人等群体的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福利机构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标准支持办好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

    保障“三基建设”。在持续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的同时,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按时拨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时兑付“两委”主干报酬,推动我“三基建设”整体提升、全面进步。

    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经费保障绿色通道,完善政府采购、资产审核、资金拨付流程,及时拨付政法机关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转移支付资金,优先足额保障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扣、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制定支出政策、安排财政资金、加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确保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谱写财政工作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入地方预算,直接缴入地方金库的财政收入。具体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二是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列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支出,其支出项目按功能设置“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其资金来源包括用地方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中央、省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收支的组成部分。其特点是目的性强、专款专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调整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目前,我市在市、县两级基本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框架。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按险种划分为五类八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并实行预算内资金和部门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收支统管,统筹使用。

    转移支付(一般、专项):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目前转移支付主要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使用,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专项转移支付又称专项拨款,是有附加条件、规定资金使用范围的转移支付,要求专款专用。目前,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教育等方面。

    “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简称“营改增”。2012年国家在9个省市(含3个计划单列市)部分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6个现代服务业(简称“1+6”)。2013年8月1日,改革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现代服务业中新增广播影视服务,试点行业扩大为交通运输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简称“1+7”)。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又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

    财政结转资金:是指结转的财政结余资金中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一般来说,结转资金都是跨年度使用的。

    财政结余资金: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年度编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制度,报告的内容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政府财务报表,财政经济状况分析。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的,从规定范围筹集的,用于调节和平衡预算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增加补充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动用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助于公平分配,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是对现行单一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一种改进,是指在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建立健全跨年度的、合理的平衡机制,实施依法征税,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

    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中期预算的过渡形态,是在对总体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科学预判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做到主要财政政策相对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使中期财政规划渐进过渡到真正的中期预算。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不仅实现财政资金收缴和支付业务完全“无纸化”运行,而且把传统相对独立的分散管理整合成一个完善的管理链条,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煤炭资源税:2014年9月29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务院部署,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改革后的煤炭资源税仍为省、市、县三级共享收入,省分享65%,市县分享比例35%。我市市县两级分享比例为:尧都区、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市区分享比例为20%,15%;其他16个县(市)市县分享比例为15%,20%。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其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建立多方投入、共同推进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业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即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办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支出功能科目:是指反映政府管理和主要职能活动的分类科目。分“类、款、项”三级设制。主要分类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

    支出经济科目:是指反映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的分类科目。分“类、款”二级设制。主要分类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2018年浮山县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县本级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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