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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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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浮山气象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以下简称《纲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22〕27号)以及《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2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县高质量发展和“1169”战略目标, 努力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为浮山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民生改善等提供强有力的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具有浮山特色的更高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与浮山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气象保护生命、赋能生产发展、促进生活富裕、服务生态良好的支持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服务保障浮山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气象科技创新发展能力

1.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落实省、市气象科技发展规划,完成浮山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业务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气象科技创新,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打造浮山气象灾害预警中心,提高灾害预警能力。加强气象与农业、旅游、生态环境及高校、科研院所之间跨部门联合科技创新。完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科协、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夯实创新基础,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地方人才工程。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构建充满创新活力的气象人才体系。[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3.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在寨圪塔乡康养小镇、产业聚集区附近各建设一套6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对现有的两要素气象站升级为4要素气象站,在国家站观测场增建1部GNSS/MET观测站,支撑精准化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加强专业气象观测,加密建设农业气象、生态气象等探测设施。支撑精准化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充分运用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充分运用精细智能网格预报业务系统及短时、临近灾害性天气预报系统,发挥气象在浮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对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乡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利用北斗卫星、5G通信等技术,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网络,充分发挥新媒体和社会传播资源作用,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移动浮山分公司、联通浮山分公司、电信浮山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5.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构建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建设重大活动现场服务支撑系统,制定全流程、集约化、无缝隙的气象服务方案,深化与现场保障协同融入式服务模式。提升浮山卫星遥感产品综合应用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打造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升级气象信息基础设施,提升气象数据收集、传输等业务承载能力。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数据专线管理和安全监控,推进气象深入融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气象数字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气象数据和跨部门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气象服务水平

7.坚持综合减灾,健全气象灾害组织防御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全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形成部门预案无缝衔接、部门依预案应急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再传播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融入生产发展,提高专业气象服务供给能力。推进能源、交通、生态、旅游等重点领域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纳入相关建设规划统筹布局。加强交通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围绕智慧文化和旅游,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气象”融合发展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服务平台建设。集约发展面向流域水文、自然资源、林业、卫生、能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行业用户定量精细的专业气象服务业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发展普惠气象,提升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建设公共气象服务优化工程,将公众气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财政保障体系,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推进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将气象科普工作纳入浮山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升气象科普宣传能力。将气象服务全面接入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园林城市建设,探索建立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等智能管理的气象服务系统,打造地方特色的城市气象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建设美丽浮山,提升生态气象保障能力。围绕“一泓清水入黄河”重点项目工程,完善生态气象观测布局,在涝河浮山段建立1套生态观测系统。建立气象、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应急联动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坚持趋利避害,强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加强国土空间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开展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工程、抽水蓄能、重要能源工程建设的气候风险评估和影响效应评价,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教体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开发云水资源,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和指挥调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供人员、资金和基础保障。完善人工增雨作业装备,新建5处地面烟炉增雨作业点。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科学谋划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强化作业能力建设,开展“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责任单位: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聚焦粮食安全,提升农业气象服务水平。面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1套农业气象观测站,围绕灯笼椒、张庄镇农业示范园区果蔬大棚全产业链、连翘、黄芩等特色产业发展,实施“特”“优”农业气象服务工程,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在北王镇史壁村建设农业气象实验站,开展作物农业气象试验研究,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和利用,做好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服务和品牌宣传。(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加快数字气象示范建设。深化数字气象在风险管控、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生产消费等领域应用,积极与“智慧城市”对接,推动“气象+”防洪排涝、城市交通、卫生健康、文化旅游、赛事活动、5G应用等领域引领示范,服务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推广政策性气象指数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商业性气象指数保险。[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内容,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

(二)加强资金保障。要进一步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统筹中央和地方资金,支持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改善。落实好气象部门干部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当地政策,并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为气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法治保障。加强气象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联合监管。推动完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气象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应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举措,优化气象行政审批流程。

相关解读: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浮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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