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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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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三个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化解风险,有力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具体以以安全红线意识持久化、排查治理制度化、监督管理规范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管理信息化、社会监督常态化、园区建设正规化为切入点,不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做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实现“七化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为全县“办好三件大事,做好五篇文章,打造一地一区一城”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现就做好全县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扣紧压实责任链条,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持久化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把安全生产纳入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布局,摆在突出位置推进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促发展,不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

(一)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县乡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临汾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县乡政府领导干部要制定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县乡党委、政府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乡两级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乡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或企业一次,调研指导安全生产,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三管三必须”有关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基层指导检查;全面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建立安全监管“一张网”,把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配足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按规定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依规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全面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压实全员岗位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持续加强和改进班组安全建设,健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岗位操作流程,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不断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员工安全奖惩考核,真正把安全责任、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应急处置贯彻落实到一线,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实战化,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五)夯实基层监管力量。按照上级要求,安排必要的编制、人员、场所,推动县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彻底解决安委办空化、虚化、弱化的问题;结合人口小县机构改革,不断强化应急管理和监管职能,稳妥划转执法职能,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健全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各乡镇至少要明确3至5名应急管理人员,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基层网格员素质提升。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

继续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开展全覆盖、全领域、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漏洞、不留空白,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一)着力加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力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修订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辨识标准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对城乡规划、化工园区、重大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切实做到安全防控关口前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本行业领域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标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定期进行动态安全风险辨识,扎实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格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涉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切实提高安全整体预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二)着力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巩固提升年”重点任务清单,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和城镇燃气重点领域集中攻坚,及时召开推进会、现场会,采取督查检查和通报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危险化学品: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工作,实施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公布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对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搬迁改造或关停并转。

交通运输:深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行动;从严查处“两客一危一货”非法营运、非法挂靠、“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限行规定、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加强对公路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年内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突出问题。 

非煤矿山:按照关闭、整合、改造“三个一批”的原则进行集中整治,积极有序整合优化矿产资源,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严格落实矿山图纸定期交换制度,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和尾矿库治理,严格落实地下矿山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严厉打击超层越界、隐瞒采掘工作面、图纸造假和违规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冶金工贸: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配置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开展专项培训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做到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器材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持续深化配套危化装置专项整治,对工贸企业内部配套危化装置再摸排、再检点,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设施设计诊断和专项评价,进一步提高设施设备安全水平。

建筑施工:持续开展模架支撑、基坑(土方)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范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农村自建房有关规定标准,深化城乡房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燃气:持续深化全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城镇燃气管网更新改造;严厉打击燃气建设项目违规转包、违法分包、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行为;全面排查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事故隐患;严肃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充装点等问题;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完成管道燃气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工作;建立城镇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加快实现全县城镇燃气管网智慧化管理。

消防:以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文博单位、危化企业、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乡村、城乡结合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商住混合体建筑、老旧小区、“多合一”、群租房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密室逃脱”类场所、电化学储能电站、电动自行车、仓储物流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火灾风险管控。

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城镇污水处理、教体、民爆、电力等其他各个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三、从严从重打非治违,推动监督管理规范化

深刻汲取各类非法违法事故教训,切实解决“检查中查不出问题”和“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的问题,真正使执法查处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

(一)着力健全安全监管依法治理体系。严格实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落实省、市重点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实施规范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地方标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危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并依法依规严查重处,确保监管到位、执法到位、查处到位、曝光到位、联合惩戒到位。

(二)着力根除执法查处宽松软的问题。针对“检查发现不了问题的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规定》和“四查一倒追”工作机制(即企业自查、部门排查、领导检查、专家抽查和发生安全事故倒查倒追相关人员责任),建立排查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过程留痕、隐患闭合、责任可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等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工作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调查处理,凡问题整改不到位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集中进行公开曝光和联合惩戒;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制度,县安委办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职尽责和执法检查情况监督检查,定期在全县安全工作例会予以通报,凡发现未按要求履职尽责的,采取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方式严肃问责。

(三)着力加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加强事故调查工作,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处理,严格追究责任;要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突出抓好事故暴露出问题的研究分析、汲取教训、问题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切实发挥好事故查处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夯实企业基层基础,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

坚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要按照“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以作业过程规范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工作步骤流程标准化为目标,制定适合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办法;各乡镇、各单位要对本乡镇、本行业领域的企业标准化创建进行摸底梳理,对没有达标企业要尽快达标,对已达标企业要进行动态监管;正常生产的金属非金属规模以上矿山、三等以上尾矿库要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危化生产企业、冶金企业、机械铸造企业要继续开展“提质升级”活动,要全部达到二级标准化;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标准化,切实做到管理标准化、操作标准化、技术标准化、装备标准化、环境标准化,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

(二)加强班组安全规范化管理。以现场作业为重点,强化安全管控力度,要以人、机、物、环等安全要素为重点,健全规章制度,原始记录准确,安全标志醒目,设备运行安全,报警装置可靠,应急措施齐全,安全通道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岗位操作规范;要彻底解决现场管理混乱、现场职责不清、人流物流交错、安全环境较差、习惯性违章频发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特别是在危险区域和关键环节,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安装在线检测设备,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操作水平。

五、积极防灾减灾救灾,实现应急管理信息化

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进全县应急指挥信息网应用和应急PDT窄宽带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突发事件现场通信网保障能力的建设。推动监管执法、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等业务系统应用和数据汇集共享,提高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

(一)突出防范重点,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加强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工作为主线,全力完成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森林火灾:严格落实林长责任制,强化森林火险火情监测预警,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等设施建设,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持续推进“防火码”应用;严格执行我县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违法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水旱灾害:严格落实河长制,排查清除河道内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等。完善防洪规划,加强水库、堤防等重点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预报,做好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调洪抗旱作用,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保障措施。

地震灾害:推进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设防烈度8度区房屋等设施抗震设防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做好震情监视跟踪,优化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服务;加强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推进重点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质灾害:建立省、市、县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开展黄土地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遥感监测与隐患早期识别,加强专业监测点建设和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工作,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突出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加强巡查监测和预警发布,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避险。

气象灾害:高度重视强降水、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完善综合研判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推动城市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核心技术攻关,做好气象灾害提前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雷电防御安全治理,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健全综合会商研判机制,完善监测预警站网布局,加强监测预警预报,严格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损失;合理规划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配足配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配备急需的智能排水机器人、高压排水管、倒灌堵漏装备、以水灭火装备等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进一步健全多渠道的救灾物资储备保障机制。

(三)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构建综合应用指挥平台。健全完善应急救援资源信息数据库,编制县、企业应急作战指挥图和重大风险隐患分布图,实现各类重大风险和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上下贯通、部门互联,构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监管能力水平,衔接“防”“救”责任链条,实现“统一指挥、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四)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评估备案,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县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各类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单位预案;各乡镇、各类功能区要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县乡政府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认真组织多部门、跨行业、多类型救援队伍参加实战化演练和桌面推演;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指挥系统的高效性、装备配备的实用性和应急队伍的战斗力。

(五)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强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完善与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救援救灾和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建立救援补偿和有偿服务制度,通过政府购买航空救援、无人机远程灭火等服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处置有效。

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促进社会监督常态化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安全生产主旋律,传播安全生产正能量,在新闻宣传、网络传播、警示教育等方面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以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多种方式,进一步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使全民“关注安全、支持安全、理解安全、监督安全”,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制定印发《2022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对县乡党政领导干部、部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四类重点人群,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精准培训,切实提高党政领导、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安全人”,规范操作行为,杜绝“三违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二)普及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完善风险网格化管理。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避险自救常识,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月、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积极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和安全主题公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工作,持续推进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开展全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七、严格园区标准认定,推进园区建设正规化

 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我县申报认定化工园区为契机,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水平。

(一)强化源头管控。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化工项目审批和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山西省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试行)》,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项目,要建立落实市级以上立项审批部门牵头组织安全风险防控联合审查制度;化工园区要建立完善“禁限控目录”,严禁建设工艺危险度4级以上的项目,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降低现有企业安全风险;化工园区要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试行)》,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以便满足认定条件。

(二)加强安全监管。化工园区要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监管人员,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更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将化工企业全部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严防将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出租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要督促企业限期完成自动化改造和人员学历提升,不断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理直气壮、如履薄冰、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毫不松懈抓紧抓实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相关解读: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浮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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