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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浮山县教师和高层次人才队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优惠措施》的通知

2025-05-27 来源: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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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营造尊师重教、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浮山县教师和高层次人才队伍购买新建住房的优惠措施》(浮政办发202438号)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一、将标题修改为:《浮山县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人才队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优惠政策》(修订版)。

二、文件第一段增加“尊医重卫”。

三、将第一条购房优惠时间变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增加第三条第(二)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县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原第三条第(二)款调整为第三条第(三)款。

五、增加第四条第(二)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市场价8.8折优惠;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市场价9折优惠”。原第四条第(二)款调整为第四条第(三)款。

六、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人填写《浮山县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教师向县教体局提交、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向卫健局提交、高层次人才向县城建和交通局提交。”

七、将第六条第(五)款修改为:“本措施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购房财政补贴申请时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余条款不做修改。

附件:浮山县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人才队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优惠政策(修订版)附件.wps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http://www.fushan.gov.cn/zfxxgk/zcjd/202505/t20250527_520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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