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办公室文件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山县2024年省考断面达优良攻坚方案》的通知

2024-03-22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浮山县2024年省考断面达优良攻坚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浮山县2024年省考断面达优良攻坚方案


为加快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省考南涝河马台断面稳定达优良水体,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浮山县有1个省考断面,为南涝河马台村西断面。2023年水质情况:氨氮0.58mg/L3,总磷0.083mg/L3,COD15.8mg/L3,高锰酸盐指数3.9mg/L3;超标因子氨氮,超标0.3倍。2023年1-12月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综合指数5.5300,同比(2022年水质综合指数5.6219)改善1.63%。

从去年情况看:2023年我县省考断面水质总体同比改善,但在个别月份却同比恶化,如:2023年1月、9月、12月三个月同比“变差”。

2024年1月1日—2月29日,水质类别为劣Ⅴ类。主要原因是这两个月降雨降雪天气增多,污水处理厂污水溢流导致马台省考断面水质单月同比恶化,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形势非常严峻。

二、工作目标

南涝河马台村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在相关水污染治理工程完成后,确保达Ⅱ类水质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汛期重点工作

汛期来临前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扣以下几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1、城镇排水系统。加快城镇雨污分流改造管网贯通工程,在贯通前采取应急储存雨污水措施,3月底前配置能够储存不低于6000m3雨污水的大型储水袋,有效解决出现雨污水溢流直排问题。5月底前,对城区雨水管网和排水沟渠、低洼区域等开展全面清淤;严格落实雨水溢流口应急措施,并将溢流口加药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拨付第三方运行费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降雨前及时腾空进水调蓄池。根据集水井液位变化,集水井通往调蓄池水泵启动液位由3.7米降至3.3米,提前启动水泵,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最大限度增加调蓄池的调节功能,通往污水处理系统2台水泵满负荷运转,在4台水泵同时工作情况下,尽量避免雨污水直排。在4台泵满负荷工作集水井液位不降反升达到3.7米时开启溢流阀,当粗格栅液位达到4.7米开启泄洪阀,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有效降低污水污染物浓度。(责任单位:县污水处理厂)

3、重点排放污水企业。经常性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利用汛期偷排污水的行为;汛期来临前是否清空了应急事故池、是否清除了厂区面源污染。(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

4、入河排污口监管。排查入河排污口是否存在雨水和工业废水混排入河现象;是否存在利用汛期河水涨水偷排偷倒污水的问题,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污水不直排入河。(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

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南涝河流经我县的北王镇、天坛镇要每月排查农村沟渠是否存在存蓄的黑臭水体,是否在汛期前进行全面清理;农村沟渠存蓄的黑臭水体是否全部进入污水厂(设施)处理,并在降雨后及时清空;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北王镇、天坛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南涝河河道巡查

加强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损坏和违章违建行为。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机制,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及时清理河道垃圾等漂浮物,及时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盲点问题。联合环保、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真正做到“守河有责、治河有责、护河有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三)实施南涝河浮山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该工程治理长度为3.15km,其中臣南河治理段长度2.35km,杨村河治理段长度0.8km。2023年9月25日进行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75%的工程量,预计今年5月份完成工程部分建设。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堤防工程、新建护岸工程、现有堤防加固修复工程及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等。工程完工后可保障治理段防洪安全,降低洪灾风险,保护耕地及村庄,为南涝河水质达标做贡献。完成时限:2024年5月。(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四)加强断面水质监测

每周对断面水质人工监测不少于2次;数据异常时及时召集相关单位现场排查、分析原因,在关键点布设监测点位精准溯源,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水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

(五)推动南涝河水质提升工程建设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是对现有工艺进行改造;二是新建臭氧接触氧化等相关设备;三是建设中水回用工程。改造完成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COD、氨氮、总磷可达到地表水Ш类标准。该项目计划2024年5月开工建设,2025年6月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加强南涝河沿河村庄宣传,禁止在河道放牧,杜绝粪污排入河道污染河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曝光力度,不断激发广大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引导其自觉参与水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治理保护河湖的活动,在全县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美好水环境的浓厚氛围。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北王镇、天坛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园区排水管理,保障水环境安全

工业园区要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废水分类处置、阶梯利用”的原则,强化各类污废水的收集、处理和回用。浮山双新产业园区计划将初期雨水收集池纳入污水处理厂工程一并建设。目前,园区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即将开始专家评审。初设批复后即可招投标。该项目将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确保各项攻坚任务落到实处。乡(镇)政府及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和指导此项工作,确保我县水质达到省、市考核要求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牵头任务,要制定细化任务、责任清单,安排专人负责,倒排工期,确保各项治理任务按时高质高效完成,为南涝河水质改善作出应做的贡献。

(三)部门联动,强化执法

严厉打击违法排放污水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等多部门高效协同,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力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偷排偷倒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四)紧盯问题,强化督政

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出现省、市考断面超标情况的,将通报批评。严格按照《临汾市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完成水环境目标任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4年1月23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浮山县2024年省考断面达优良攻坚方案》(浮政办发〔2024〕5号)同时废止。

相关解读:浮山县2024年省考断面达优良攻坚方案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69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7000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浮山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7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