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69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7000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浮山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浮山县“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复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浮山县“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复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综合提升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全县群众对中医药医疗服务的需求,根据《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及《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及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卫健委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导向,坚持新时期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立足县情,围绕创建工作目标,突出抓好基层中医药工作,加快提升全县中医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健全中医药特色服务体系,为全县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快捷、优质的中医药服务,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根据省市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县基层中医药工作实际,强化全县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标准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县、乡、村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浮山县中医药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财政逐年提高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药建设,县医保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镇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扶持力度,为其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按要求设立中医科,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药发〔2009〕6号),中药房按《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配备中医治疗设备,使中医馆充分发挥基层作用。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中医药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进一步提升全县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等工作。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为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开展省级、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引进和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面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特别是在中医脑病、针灸推拿科等基础较好的学科建设上,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县中医医院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开展4类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六)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 结合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和“进农村、进家庭、进校园”的“三名三进”工程,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引深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县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四、职责分工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
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将中医药事业资金支持,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县民政和人社局要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
县医疗保障局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县卫生健康局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浮山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在职工、居民医疗保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引导参保人员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落实政府对中医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的政策,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县医疗集团要落实集团内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创建工作的指导。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制定实施常见病中医临床诊疗方案,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的中医临床科室要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药发〔2009〕6号)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
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并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它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配备相关中医诊疗设备,积极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卫健局作为复审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发改、财政、人社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创建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建立中医药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1
浮山县“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复审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 兴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亢 毅 政府副县长、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成 员:张泽斌 主持政府办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许华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乔 俊 县委编办主任
刘金平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盖占丽 县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县民政和人社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冯 平 县教育体育局长
吉广宇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康忠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乔 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旅局局长
杨晓敬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二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高云飞 县医疗集团院长
王 博 县中医医院院长
尹新宇 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 军 县妇幼计生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许华华同志担任。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69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7000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浮山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