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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3-09-11 来源: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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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浮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浮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浮山县行政区域内由于自然灾害、外力破坏及电力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县级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依照《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浮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及事发地乡镇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负责我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跨乡镇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1 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长: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协管副主任、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国网浮山供电公司经理。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浮山公路管理段、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联通浮山分公司、移动浮山分公司、电信浮山分公司、国网浮山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负责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联系电话:0357-6053899

2.2 分级应对

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县、乡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指挥部在上级指挥部(工作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由县指挥部、乡镇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县指挥部根据需要对乡镇指挥部给予协助、支持。当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请求上级政府支援。

当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涉及浮山县和其他县行政区域时,在市指挥部协调下,由对事发单位有属地能源监管责任的县级指挥部负责指挥;当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以上县时,由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对事发单位有属地能源主管责任的县级指挥部负责指挥。

2.3 现场指挥部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政府视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县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指挥长: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协管副主任、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县应急局局长、国网浮山供电公司经理、事发地乡镇长。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电力恢复组、专家技术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7个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需求,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组成和职责见附件3)。

2.4 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县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力抢修人员按照国家、行业相关安全作业规程开展事故抢修。

重要用户接受各级政府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落实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自备应急电源配备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3 风险防控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单位、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和优化应急预案。

4 监测和预警

4.1监测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监测信息系统、电网运行监控系统、配网可视化平台、信息通信监控系统、供电服务指挥监控系统、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自动采集终端系统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信、能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调度运行,通过电网安全稳定实时预警与协调防御系统,掌握电网运行风险;加强对发电厂电煤等燃料供应以及水电厂水情的监测,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

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掌握机组运行风险,加强对电煤等燃料、水库水位、机组出力情况评估,并及时向电网企业汇报。

4.2预警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属地政府和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建议,必要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及先期处置等有关情况向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报告。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能源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县人民政府及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接到事件报告立即上报事件信息,跟踪和续报事件发展和处置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5.2 先期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设施设备抢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县、乡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并组织人员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5.3 应急响应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县级层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各等级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4)。

5.3.1 四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认定事件符合四级响应标准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四级响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视情成立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调乡镇开展应对工作;

3)密切跟踪事态发展,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急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对跨乡镇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5)指导开展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6)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5.3.2  三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认定事件符合三级响应标准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组织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3)研究决定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县人民政府决策;

4)组织信息发布工作;

5)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超出县级处置能力时,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支援。

5.3.3  二、一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认定事件符合二级、一级响应标准时,指挥长向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总指挥启动二级、一级响应,进一步加强现场指挥部力量。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在上级指挥部(工作组)指导下,开展指挥、组织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2)参加上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的会商,研究分析事态,执行工作部署;

3)收集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信息和各类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按程序上报;

4)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信息发布及事件调查等工作。

5.4 响应调整与终止

5.4.1 响应调整

县指挥部或县指挥部办公室依据事态发展变化,结合救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5.4.2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组织和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有电力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干分队、应急抢修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武警、公安等部门应急救援力量、有关企业救援人员。同时,县、乡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

6.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有关部门和县、乡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县、乡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协助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电力抢修部门第一时间将抢修区域反馈给交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对城市交通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大面积停电抢修区域增派警力指挥疏导,配置可移动式交通信号设备,避免造成大面积交通拥堵和交通瘫痪,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人员优先通行。

6.4 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和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力企业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修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6.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县、乡财政部门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后期处置

7.1 评估总结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评估报告。

7.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7.3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7.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评估和修订。

8.2  预案演练

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参加演练的成员单位做好评估与总结工作,完善修订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应急演练至少每年一次。

8.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浮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2

浮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机构

  

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县长

县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浮山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保障县内供电安全;研究浮山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秩序等重要事项,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各项应急工作;协调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按授权发布信息。

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县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各乡镇修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县政府协管副主任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县应急局局长

国网浮山供电公司经理



县委宣传部

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媒体做好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配合相关部门,协调相关媒体记者做好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县委网信办

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组织新闻网站开展网上新闻宣传。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负责组织电力企业电力恢复中的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应急预案演练等相关工作。

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配合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直属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指导电力供应平衡工作;负责制定事故状态下拉闸限电序位表、保电序位表和恢复供电序位表;负责组织电力企业电力恢复中的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协调全县发、供、用电力资源的紧急调配及发电企业燃料在应急状态下的供应工作。

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

负责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的生产、流通和调运。

县公安局

负责维护发生事件区域周边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救援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疏导,保障应急救援道路交通顺畅。督促指导事发地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县财政局

负责电力应急救援工作资金保障。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负责造成电力设施破坏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估。

指导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配合加快办理电力抢修使用林地手续。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负责指导因电网大面积停电导致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抢、排险工作。

协助征用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协调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公路运输的通行。

县公路段

负责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的国道、省道畅通;定期或按指挥部办公室要求上报辖区内国道、省道交通运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公路上出现的突发事件。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负责指导农村生活用水和水利工程供水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卫健

督导受影响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自保电应急启动和临时应急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有序正常,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县应急局

配合县指挥部组织协调事件救援救助工作,提出安全预防建议;负责应急综合协调;负责提供地震信息监测和报送工作。

县气象局

负责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县融媒体中心

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及应急广播。

县人民武装部

根据需要负责组织民兵,必要时协调驻军、预备役部队参加应急救援。

武警浮山支队

根据需要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县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联通、移动、电信临汾分公司

负责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各相关发电企业

组织、协调本集团及所属发电企业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企业应急预案。

附件3

浮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主要职责

工作组

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组

牵头

单位

县应急局

收集、汇总、报送大面积停电事件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成员

单位

县应急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国网浮山供电公司、事发地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

电力恢复组

牵头

单位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做好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

成员

单位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人民武装部、武警浮山支队、国网浮山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

专家技术组

牵头

单位

国网浮山供电公司

组织相关专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进行分析、研判,为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制定供电恢复方案。

成员

单位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确定

社会稳定组

牵头

单位

县公安局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督导受影响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自保电应急启动和临时应急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有序正常,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测和调控;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成员

单位

县公安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卫健局、武警浮山支队,事发地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

宣传报道组

牵头

单位

县委宣传部

根据县指挥部发布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浮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负责舆论引导工作。

成员

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事发地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

应急保障组

牵头

单位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

成员

单位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联通浮山分公司、移动浮山分公司、电信浮山分公司、国网浮山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

善后工作组

牵头

单位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做好秩序恢复和恢复重建工作;组织事件调查,总结分析停电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处理其他有关善后事宜。

成员

单位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应急局、国网浮山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注:各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确定由指挥部指挥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4

浮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级别

指挥机构

满足下列条件时,启动一级响应:

山西省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30%以上;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对浮山电网造成特别重大影响。

一级应急响应

上级指挥部(工作组)、县级配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二级响应:

1)山西省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6 %以上40%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50%以上,对浮山电网造成重大影响。

2)市级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大面积停电事件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

二级应急响应

市级指挥、县级配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三级响应:

1)山西省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2%以上16%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20%以上50%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对浮山电网造成较大影响

2)市级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6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县级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4)尚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对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

三级应急响应

县级指挥、乡镇配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四级响应:

1)山西省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6%以上12%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25%以上40%以下,对浮山电网造成一般影响。

2)市级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县级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4)尚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

四级应急响应

县级指挥、乡镇配合

注:上述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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