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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浮山县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浮山县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
行动计划
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市场主体提升年的安排部署,围绕县委“1169”发展战略,统筹考虑发展趋势和预期目标,坚持保主体、增主体、活主体、强主体并重,促进市场主体扩数量、提质量、增效益、优结构,有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总量保持合理增长。市场主体总体继续保持蓬勃发展良好态势,市场主体净增保持在18%左右的合理区间。2023年底前,力争全县新增市场主体达到2300户以上,净增市场主体达到1782户以上,全县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1700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突破122.62户。
结构持续调整优化。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企业梯次培育成效显著提升,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市场主体“平台”集聚效应更加凸显。202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力争超过5家;按照专业镇梯次培育思路,储备培育发展1个专业镇;着力提升寨圪塔康养景区市场主体集聚能力;推动新创建一家国家3A级景区;持续做好涉税市场主体增长工作,涉税市场主体力争新增1200户。
质量效益大幅跃升。企业对GDP增长及税收、就业增加的贡献率不断攀升,市场主体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明显提升。2023年底前,力争企业新增257户,企业存量增加到2574户以上,企业占比达到22%,涉税市场主体占比力争达到50%。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个转企”转型提升行动
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在税费、金融、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帮扶,构建保险保障扶持模式,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提振经营信心,激发个体工商户活力。落实《浮山县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及时兑现“个转企”相关奖励和补贴优惠政策。强化“个转企”支持力度,健全完善“个转企”培育机制,推行“个转企”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允许“个转企”企业依法继续使用原字号并保留行业特点,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对“个转企”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相关政策。2023年底前,力争全县新培育“个转企”企业10户左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税务局及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开展“小升规”培育提升行动
制定出台《浮山县2023年推进中小微工业企业“小升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2023年目标任务,统筹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形成部门联通、密切配合、协同服务的有效合力,全面推进国家、省、市关于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和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细;加强与税务、统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税务部门的票据为依据,以统计部门的审核为标准,积极协调财政、金融、生态环境、民政人社等部门,努力为小微企业入规入统提供支持和服务,形成合力,推动年度“小升规”目标任务完成。2023年底前,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力争超过5家。(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建立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重点企业名录,培育形成一批带动力强的现代流通骨干企业、中小商贸企业。2023年底前,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5家。(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落实省、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分类建立服务业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开展“规改股”培育提升行动
动员、引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成长性好的工业企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基本要求和规范进行调整,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化机制,实现产权清晰、股权结构优化,为“双招双引”和对接资本市场奠定基础,真正成为治理结构科学、管理体制规范、发展活力充足的市场法人实体。引导有条件的新设企业直接注册股份制公司。(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开展“股上市”培育提升行动
落实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加强优化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推动专精特新“链主”“链核”、专业镇龙头企业进入资源库培育,提高入库企业质量。开展分片入企服务工作,利用企业上市“绿色通道”,为拟上市企业提供政策宣讲、专题培训、上市辅导等服务。今年要确定至少1家新三板后备企业,推动企业与证券公司签订股改挂牌协议,力争年内完成股改工作。(县政府办牵头,县直有关单位配合)
(五)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提升行动
健全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优质中小企业发现、培育、认定、扶持、监测工作体系,组织“专精特新”企业与“链主”“链核”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配套合作。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孵化机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机制。2023年底前,力争全县创新型企业不少于5家,新认定“专精特新”企业2家。(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开展“七大平台”集聚提升行动
巩固提升链长制延链强链。建立5条重点产业链,发挥各类企业特色优势,实施“政府+园区”招商。加大对各类企业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2023年底前,力争全县产业链带动上下游关联市场主体5户左右。(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巩固提升专业镇梯次培育。构建专业镇培育梯队,推进“专业镇+市场主体”培育模式,引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招引孵化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围绕制造业、特优农业等领域,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和支持专业镇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专业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加强品牌建设,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专业镇重点企业采取强强联合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强化专业镇用地、用能、人才、融资、服务等要素保障。以市级重点专业镇为示范引领,在储备专业镇中择优培育,形成全县狠抓专业镇发展的工作格局。2023年底前,力争1个入选市级专业镇储备库,全县专业镇集聚市场主体5户左右。(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重点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围绕尧文化、古村落文化,以尧山森林公园、东陈古村落为主体,新创建一家国家3A级景区。实施浮山县寨圪塔康养景区建设项目(二期),围绕生态自然风景、八路军总部路居旧址、龙渠河河道综合治理、寨圪塔供销社“扁担精神”,精心打造集“红色文化研学教育”“自然生态休闲游玩”“文物古迹观赏浏览”“农食文旅医药康养”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建设山交村五馆两场,山交村街道外立面改造、龙渠河建筑外立面改造、龙渠河亮化绿化、山交村亮化绿化等。按照一轴四节点建设思路,在院头村新建停车场道路、厕所、景观等设施,建设医养中心及医疗配套设施。围绕打造美食一条街、精品民宿、旅游服务康养等集聚市场主体100户左右。(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重点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链主作用,不断拓展食品保障、休闲体验、生态涵养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产加销服贯通、农文旅康融合,构建高质高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支持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将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起来,打通从农业生产向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链接路径,实现农业产业链不同环节的有效衔接、多种要素的融通共享。努力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梯队,使企业成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2023年底前,力争新培育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9家。(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持续打造城市“烟火气”集聚区。挖掘、培育并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三晋老字号”,开展“创优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早夜市”食品小摊点食品安全管理。坚持传统与现代结合,传承与创新融合,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服务”转变。按照“因地制宜、服务民生、疏堵结合、综合治理,规范管理、文明有序”的原则,优化城区便民疏导点和夜间市场设置,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入场入市规范经营。严格按照“两不一必须”的要求(即不影响群众生活,不影响交通出行,必须做到摊撤点净),大力发展地摊经济。2023年底前,全县设置各类便民经营点10个,“烟火气”集聚区7个,力争带动集聚市场主体400户左右。(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持续以开发区的标准做好产业集聚区产业链条的培育工作,引导企业、项目、资源、要素向集聚区集中,依托临汾染化、晋鑫新能源等重点项目拓展延伸上下游产业;同时聚焦科技前沿,培育一批化工新材料高新企业,充分发挥其产业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优势,打造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主要负责人全年带头招商不少于6次。借助浮山电视台、浮山融媒体等平台宣传“浮山福地 浮山福到”品牌,开展“政府+产业园”“以商招商”“全员招商”。持续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推动承诺制向核准类项目延伸覆盖;工业用地100%以“标准地”出让;代办事项实现“可代尽代、能办尽办”。(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持续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基站选址、入场、用电等基本要素保障。依托浮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孵化电商直播区,加速本地电商人才成长,围绕我县“浮山福地”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新型网络销售模式。加快网络货运平台培育,紧紧围绕“提高流通效率、优化供应链管理”工作目标,8月底完成浮山兴荣飕云科技(浮山)公司网络货运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营,推动分散运输资源集约整合、精准配置,提高网络货运车、货交易比重,年内实现产值1000万元。围绕光伏、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等重点领域,采取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等举措,加快推动全县数字产品制造业发展。2023年底,力争全县各类数字经济平台集聚市场主体50户左右。(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配合)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推动。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专班工作力量,充分调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县有关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实施“市场主体提升年”“六项行动”作为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提速扩量、提档升级的重要路径,推进“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政策落实。对照培育壮大市场主体“46条”和要素保障“84条”及已出台的其他相关政策,梳理制定2023年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及要素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创新提升重点任务落实“三清单”,实施台账式闭环管理。同时,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推动一揽子政策落地落实,紧盯市场主体奖补政策兑现,让市场主体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
(三)强化调查研究。县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坚持“一线工作法”,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围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直插基层、掌握实情,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下沉调研,重点关注和排查基层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研究,认真解决。
(四)强化助企纾困。县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市场主体联络点制度,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坚持“一企一策”,为企业排忧解难。县工作专班要同市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专线、“12345”热线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服务专席、政务大厅县党政领导专席建立企业问题诉求协调对接机制,主动深入有反映诉求的重点企业,解决“疑难杂症”,为市场主体提供“永不下线”的精准服务,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
(五)强化督导督办。县工作专班要健全完善定期调度机制,坚持多部门单月会商、双月研判,随时掌握政策推进落实情况。要进一步完善工作通报机制,县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月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报县工作专班,重大事项及时通报。要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机制,与县政府督查室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将推进不力的列入“13710”即时督办或挂牌督办,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
(六)强化考核评估。县工作专班要坚持以市场主体培育发展质量为导向,坚持定期进行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营商环境考核的重要依据。紧紧围绕“扩数量、提质量、增效益、优结构”,提高企业占比、涉税市场主体占比,以“突出质量”为导向,加大对各单位工作的调研及指导力度,切实推动以考促优、以评促改,发挥好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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