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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山县2023年度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6-12 来源: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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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浮山2023年度消化“批而未”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2日  


浮山2023年度消化“批而未

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保护耕地政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强力消化批而未供土地,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拓展转型项目用地空间,我县决定开展2023年度消化“批而未土地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多措并举消化存量”的原则,积极作为,主动划,全面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消化“批而未”土地,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二、清理范围

2009年至2022年已批准但未完成征收供应的土地(以下简称“批而未供”土地)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同步推进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工作,全面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使存量建设用地得到大幅盘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用地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转型发展潜力显著增强,高质量发展空间得到充分拓展。

根据批而未供用地摸排结果,加大消化力度,于10月底前完成80%,11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61-65)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立即启动专项行动。

(二)清理处置阶段(66-11月30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对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细致摸清批未供土地底数和情况,按宗地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倒排工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清理工作,做到底数清、任务明、措施实、处置快、效果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汇总数据成果(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数据为准)。分析研判工作中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五、政策措施

按照“应征则征、不能征则退,应供则供、不能供则调,应建则建、不能建则收”的工作思路,全面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科学合理、依法依规开展专项行动。

1.对具备供地条件的,加快土地征收、供应。

1对征地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限期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确保补偿安置足额及时到位;

2)对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要组织有关部门加紧实施前期开发为土地供应、吸引企业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对需要完善手续的,尽快依法依规办理供地手续。

1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公共道路、公共绿地、雨水污水排放管线、公共休憩广场、道路绿化带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确实无法按宗地单独供应的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不能利用的边角地等,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可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核发给相关建设管理单位

2对建设管理单位未取得用地手续即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交通、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积极协调对接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尽快完善用地手续。

3对其他违法建设的经营性项目,要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3.2009年以来经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用地,因城市规划、政策调整及客观条件变化等原因确实难以开发建设全部或部分土地(含批而未供及供而未用且已依法收回的土地)满2年未使用且不再使用的,可以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而未用土地撒回(调整)批文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办函〔2021105号)申请撤回或者调整批文。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清理“批而未”土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转型项目快速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严明工作纪律,强力推进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夯实工作基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对批而未供土地进行细致核查、梳理,逐地块查清批而未供土地批准时间、位置坐标、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征收及未供原因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逐地块逐宗上图,挂图作战,动态管理。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推进“批而未”土地清理工作有序进展。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批而未供土地范围的认定,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和发布,未供即用土地的查处以及征地补偿的指导等政策性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征地补偿商谈、协议签订、失地农民社保资金的核算、指导、审核,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监督工作,以及因征地产生的相关事项的处理工作。

财政局:负责征地补偿及社保资金的筹集工作,确保征地资金及时到位。

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失地农民社保资金的审核、拨付、兑现工作,确保失地农民社保资金及时发放;负责失地农民再就业岗位的提供、技能培训等工作。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被征收集体土地资产的核销,所涉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变更,对失地农民后续生活保障涉及的集体资产分配、农民再就业等相关工作,确保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构建长效机制。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批后监管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63号)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批后监管长效机制,严把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入口关”,加强项目论证,提高土地批后、供后利用率,有效降低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产生的风险;对已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征收补偿、规划调整、土地供应、开工建设等方面工作,要密切跟踪督导,及时发现情况,尽快解决问题,确保供地始终保持在科学合理的区间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认定、及时处置,真正将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附件:

浮山县2023年度

消化“批而未供”用地专项行动领导组

长:高振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泽斌   县政府办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持日常工作的

的副局长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润同志担任。

相关解读:浮山县2023年度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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