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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山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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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浮山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浮山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2〕31 号)和《临汾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2〕30 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医防融合、平结合、中西医并重原则,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效率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山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公立医院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满足人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2.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发展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城乡区域均衡布局,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增强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城乡区域均衡发展。

3.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和基础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和实施路径,推动县医院的高质量发展。

4.坚持医防融合。坚持新时期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聚焦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问题,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早期预防、应急处置和综合防治能力,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三、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努力,力争通过5年时间实现县域医共体下医疗综合业务均衡发展,县医院发展方式以提质增效为主,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医疗服务结构更加合理化,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得到根本改善,全民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统筹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

1.积极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依托临汾市人民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继续实施“院县共建,健康浮山”临汾市人民医院托管浮山县医疗集团项目,签订第二期托管协议,推动建设浮山县区域医疗中心。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技术优势、科研优势、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管理优势的作用,持续加强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和培养,打造一批在市、县内有影响力的临床专科。针对死亡率、外转率高的病种,加强学科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医院的技术、人才支持和指导,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减少跨区域就医。(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民政和人社局、县财政局)

2.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通过医联体建设、医共体机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对基层医院的帮扶支持力度,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加强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持续巩固提升县级公立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服务能力,提高防治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依托县医疗集团,统筹优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才、技术、设备、基本建设等资源配置,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实做细做精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医药、儿科、全科等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合理用药水平,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常见病和慢性病诊疗水平,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守门人”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和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县、乡、村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统筹开展辖区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管理,强化感控人员配置,细化重点区域、岗位、环节管控措施。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在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设感染性疾病科,优化传染病救治床位资源空间布局。在公立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做好医防协同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

5.加强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每个县设置1个县办中医医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不少于每千常住人口0.85张配置公立中医医院床位。结合浮山县中医现状,招录短缺人才,纳入医疗技术人才招录计划,形成梯队建设。(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二)全面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6.加强动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诊疗能力和水平为目的,重点发展重症、肿瘤、精神病、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产科、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营养等临床专科。围绕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相关质控指标,加快推进县级质控组织建设,强化区域质控协同,提高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做优做强中医治未病科、康复(医学)科等中医优势专科,加强相关学科建设。(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7.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持续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积极督促住院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病原微生物备案工作,保障生物安全。建立高素质人才柔性引进和留住机制,完善人才保留和服务保障政策,让高端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且“用得好”。聚焦全县需求,注重培养本地人才,丰富人才储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实现人才供应链的良性循环。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扩大公共卫生、重症感染、麻醉、儿科、中医、全科等医学生的招录规模。继续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开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和人社局)

8.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实行覆盖临床诊疗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全面推行首诊负责、三级查房、住院审核、多学科会诊制度,强化基础护理,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促进重点疾病诊疗路径同质化规范化。大力提升院前急救服务能力。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月子中心、妇女儿童健康体检、儿童早期发展等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标准,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强化向下转诊。(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

9.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广跨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和规范使用。持续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利于科学管理及便民服务的智慧医院和信息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 (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0.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要求,建立由书记、院长牵头,财务部门负责,院、科两级负责人参与的运营管理机构。聚焦核心业务和核心资源,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

11.落实全面预算管理。按照省级要求,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将公立医院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1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内控机制,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有效防范管控风险,提升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13.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抓手,扎实有序推进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强化考核结果在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等方面的运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创新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和人社局)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4.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规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有效衔接职称评审结果、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工作,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合理进行岗位设置,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加强护士配备,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医护比1:2左右。(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和人社局)

15.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提高薪酬当中固定部分的比例,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统筹考虑薪酬总量及相关因素,自主确定更加高效的内部分配模式,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原则上不高于本单位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3倍,副职薪酬按主要负责人薪酬的80%左右确定。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充分发挥薪酬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绩效工资在核定的总量内自主分配,绩效工资水平最高提高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责任部门:县民政和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

16.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加强与对口支援三级医院的合作交流,不断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涵,强化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学员培训期间轮转的监督,强化对临床实践能力的培训和考核。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注重医德医风考核,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和人社局)

17.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建立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按照国家和省、市级要求,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责任部门: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8.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以人民为中心,以患者为中心,加快推进、依规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医学伦理审查、患者隐私保护、信息公开等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19.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建立健全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的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20.强化服务支持保障。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等,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职业成长通道。创建平安医院,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建设整体水平。(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和人社局、县公安局)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1.实行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和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组织部)

2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局)

23.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化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建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党建。建立院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 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注重在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中发展党员,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组织部)

2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卫生健康部门党组要切实履行全行业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风建设。各公立医院要把建设“清廉医院”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医院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效能建设和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医院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完善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政府领导,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定期研究推进,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督查考核,坚持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职责。

(二)落实政策支持。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完善政策,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资金投入。各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要落实毫不动摇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导向,不对公立医院设定创收等经济指标。要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社会性、整体性、安全性出发,把大健康、大卫生理念贯穿全程。

(三)全力统筹推进。县域内公立医院要对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按季度开展自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年度对公立医院进行评价,要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热点和全社会发展焦点相结合,着力强弱项补短板,抓基层强基础,抓改革增优势,抓创新出亮点,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让百姓就医更加便捷舒适,推动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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