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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县直部门:
现将《浮山县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迁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浮山县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迁移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落实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确保双新产业园区项目顺利落地,特制定如下迁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创新发展,全方位支持服务浮山县双新产业园区项目建设,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情况
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原位于浮山县北王镇史璧村,1983年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后原碑毁坏,为不忘烈士遗志,教育后人,发挥爱国主义教育的作用,在交通条件相对便利的岭上村选址重新立碑,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将史壁行政村殉难烈士碑更名为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2021年12月27日,浮山县人民政府以(浮政发〔2021〕63号)公布了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三、组织领导
组 长:王建斌 县委宣传部部长、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杨风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局长
张泽斌 县委办(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杨朝晖 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 明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卫永生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翟强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朝鹏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张睿峰 天坛镇人民政府镇长
乔国亮 北王镇人民政府镇长
孔凡聪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文物局)文物旅游股股长
遆崇博 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主任由孔凡聪同志兼任。
四、工作任务
2022年7月根据浮山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68万吨炭化室高度6.78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选址天坛镇岭上村,其中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位于该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内。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申请迁建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的请示》。经县政府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拟将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由浮山县天坛镇岭上村迁移回原址浮山县北王镇史璧村,待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五、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浮山县双新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
3.《浮山县双新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5)》
4.《浮山县双新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临汾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浮山县双新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临行审函[2021]21号)
六、职责分工
1.县政府:负责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迁移的组织领导工作;
2.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负责监督指导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迁移工作中文物保护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3.公安局:负责协调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的迁建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
4.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的迁建过程中土地、规划、选址等方面的工作;
5.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监督指导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迁移工作中革命纪念设施相关保护政策的落实情况;
6.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天坛镇、北王镇:负责协调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的迁建过程中土地、选址、安全保障及群众工作;
7.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具体迁移工作及所需全部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相关解读:浮山县岭上革命烈士纪念碑楼迁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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