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办公室文件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山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0-31
【字体: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浮山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31日     

浮山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2号)《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指导意见》(晋气发〔2021〕27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22〕18号)切实推进我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进程,着力提升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明确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强化责任落实、科技支撑和体制保障,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服务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农业生产、生态修复与保护、森林防灭火以及重大活动应急保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安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发展目标。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发挥保丰、增绿、减灾作用,实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和服务能力达到先进水平。

二、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

(三)服务农业保丰,减少灾害损失。完善气象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增雨(雪)、防雹作业力度,促进粮食稳产增收。在主要粮食生产功能区、林果产区、特色农业种植区、大型农业园区,科学合理布设人影作业点,组织开展人工防雹与人工增雨(雪)作业。(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服务生态增绿,增加水源补给。围绕全县生态保护和修复、河流水库蓄水,加强统筹协调和区域合作,开展常态化、科学性人工增雨(雪)作业,改善生态环境、增加重要水源地水源补给。(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

(五)服务防灾减灾,做好应急保障。完善不同区域应对森林火灾火险、干旱、冰雹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针对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建立人工影响天气演练和联动作业工作机制,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增强基础业务能力

(六)提升监测分析,提高科学研判能力。聚焦全县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优化气象探测装备布局,构建空天地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严密监视过境天气形势,积极研判人工影响天气潜势,科学制定作业方案,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益。(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

(七)推进指挥作业体系建设提高指挥作业能力推进县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作业体系建设,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空域申请等业务系统,以及云水资源评估和催化条件预测预报业务,形成上下协同的指挥作业体系,提高指挥作业能力和效率。(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

(八)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现代化水平加强作业装备和标准化作业点建设,增加火箭、高炮、烟炉等作业装备,高炮作业点配备火箭发射架。完成高炮发射自动化改造,实现作业装备标准化、信息化。在村落密集地区推广应用弹体爆碎式增雨火箭弹,提高增雨作业安全性。建设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网站点,提高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率。完善物联网、智能识别、电子芯片、信息安全等技术应用,实现火箭发射系统和高炮的安全锁定装置加装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九)完善保障机制提升作业服务效能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立项建设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强化能力建设。打破地域界线科学规划作业布局,按照15公里网格标准建设标准化地面固定作业站点,实现固定作业站点基础布局全覆盖。粮食主产区、经济林果区及生态保护与修复区,按照10公里网格标准适当增加标准化地面固定作业站点,高海拔山区科学布设地面增雨烟炉,扩大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

(十)重视人才支撑,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将人工影响天气高层次人才纳入我县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增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队伍力量。健全作业人员职业保障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公益岗等方式统筹解决作业人员相关工作待遇。健全作业人员技术等级评定、绩效考核制度、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完善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每年年初,应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与管理培训。(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和人社局)

四、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十一) 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人工影响天气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工作。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作业能力评估和固定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评定工作,持续提升固定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

(十二)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空域申请、作业人员备案、作业安全保卫、作业站点巡查等工作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作业装备、弹药购置、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完善弹药专业化、规范化存储制度,将作业弹药按规定纳入人武部门的专业仓库或符合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存储库房,集中统一存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

五、保障措施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浮山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晰组织实施、安全监管事权责任,强化作业业务、设施装备、作业队伍保障。(责任单位: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十四)完善联动机制。加强县以及区域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动机制。协同做好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业务运行保障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责任单位: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十五)落实经费保障。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作业、运维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形成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机制,为实现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供财政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

(十六)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加快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解读:浮山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69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7000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浮山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7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