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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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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单位:

积极响应国家煤炭增产保供号召,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煤炭先进产能释放,充分发挥我县煤炭产业优势,根据《临汾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煤炭生产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能源保供增供安排部署推进我县春山煤矿项目手续办理,实现煤炭增产增供,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及任务

以依法合规为前提,多措并举推进春山煤矿项目核准、探转采及开工批复各项手续办理,力争20236月底获得国家能源局项目核准;2023年底完成探转采手续取得采矿证,2024年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取得开工批复并开工建设。

三、工作内容

项目核准

1.划界范围扩界(2022年12月)

2.社会稳定风险评价(2022年6月)

3.土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2022年9月)

4.产能置换方案(2022年12月)

5.项目申请报告(2022年12月)

探转采

1.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及备案(2023年3月)

2.环评报告批复(2023年5月)

3.四合一方案批复(2023年5月)

4.价款缴纳合同签订及缴纳(2023年6月)

5.地质资料汇编(2023年6月)

(三)开工报告批复

1.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批复(2023年12月)

2.开工前相关专篇编制及批复(2024年9月)

四、工作举措

(一)加快煤矿项目手续办理。推进中强公司春山煤矿获取划界范围扩界后,加快上报省政府审定同意,按规定程序上报煤炭产能置换方案,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办理,前期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程序上报国家核准。项目核准后,督促中强公司春山煤矿尽快完成探转采及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争取按计划开工建设。(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牵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政法委配合)

(二)省级部门沟通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担当、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与省直各委、厅、局的对接沟通力度,争取在产能置换、安全许可、环保手续、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为春山煤矿手续办理创造条件极大程度确保春山煤矿早日办理前期手续。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牵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浮山县煤炭产能新增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工作专班,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负责日常协调、督办工作。煤矿主体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清单,亲自上手、主动对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强化方案制定要统筹当前长远,围绕市煤炭增产保供和新增产能目标任务,做好整体工作谋划部署,制定煤炭增产保供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切实推进增产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调度监测合理分解月度计划,切实加强项目手续办理调度监测,及时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县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明确专人负责,每月月底将煤矿手续办理情况报县工作专班办公室确保及时掌握工作进展。

强化惩戒问责。各部门和煤矿主体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好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措施。对相关部门上报工作进展不及时、落实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县政府将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相关解读: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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