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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浮山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百日行动奖补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浮山县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特制定浮山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百日行动奖补方案。
一、奖补资金及范围
县财政设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百日行动奖补资金350万元,其中补助资金250万元,奖励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7个乡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百日行动考评奖补。
二、奖补原则
(一)发挥撬动作用。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庭院、村庄街巷、田间地头、农村厕所革命、深化乡风文明提升、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加快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经费,进一步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
(二)体现奖优罚劣。建立指标量化考评体系,对各行政村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补。对于工作安排部署有利于环境整治的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并奖补;对于工作推进不利环境整治且效果不明显的,纳入巡视巡查范围。
(三)强化群众参与。实行村集体经济与县奖补资金1:1配套制度,整合保洁员、护林员、道路养护员、公益性岗位等各类资源,统筹实施,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意识。
三、奖补方式
补助资金每个行政村以2万元为基础数,各乡镇按每个行政村1万元作为基础资金拨付到村,另外1万元由乡镇统筹,根据各行政村地域面积、人口、工作量等确定各村的补助金额,不搞平均主义;奖励资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类奖项,每个奖项10名,依次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10月下旬,对全县行政村进行考评。
四、组织实施
由县专项督查考评组抽调农业农村、城建交通、卫健、生态环境等部门人员,制定《浮山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百日行动考评评分细则》,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核验等形式开展考评,考评结束通报考评结果。财政局依据考评结果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兑现奖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考评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考评评分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各方监督。各乡镇是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积极配合县考评组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规范资金使用。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不得将奖补资金用于与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奖补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奖惩兑现。对考评排名后五位的行政村,建议纳入巡视巡察范围。
附件:浮山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百日行动补助
资金明细
附件
浮山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百日行动补助资金明细
乡镇 | 补助金额 | 备注 |
天坛镇 | 40 | |
张庄镇 | 66 | |
响水河镇 | 32 | |
北王镇 | 48 | |
东张乡 | 24 | |
槐埝乡 | 20 | |
寨圪塔乡 | 20 | |
合计 | 250 |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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