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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9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始终把抓好落实作为一切工作、实现一切目标的根本途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持续推动抓落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科学化,督促各级、各部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以下工作任务: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县委会议决策由县政府承办事项的贯彻落实;
3.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4.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各类专项会议安排部署事项的贯彻落实;
5.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由政府部门办理事项的贯彻落实;
6.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7.其他重要事项的落实。
三、基本流程
对需要落实的工作事项,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思路,构建起立项、承办、反馈、督办、延期、办结等全过程抓落实的闭环管理体系。
(一)立项。县委办(政府办)在第一时间对需要落实的工作事项列出清单进行交办,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办理要求、办结期限等内容,通过《重点工作交办单》下发立项通知。特别重大的事项,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县委办(政府办)下发重点督办通知单。凡是涉及单一职能部门的事项,由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于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事项,要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分工明确和岗位明确,细化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承办。牵头单位接到通知后,须立即研究部署,于3个工作日内向县委办(政府办)反馈安排部署情况。一般问题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复杂问题原则上1个月内落实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牵头的重大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建立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并按时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汇总、按期反馈。
(三)反馈。牵头单位要根据交办时限要求,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办理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想方设法克服并加以解决,牵头单位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四)督办。牵头单位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未按时反馈办理情况的,县委办(政府办)将进行催办,对催办两次仍未及时反馈的,将给予黄牌预警;对多次催办,并超出办理时限一周以上仍未反馈的,将给予红牌警告。对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落实,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县政府将适时派出督查组,紧紧盯住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堵点和企业群众的痛点,实时跟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进展,采取听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督办、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办理单位开展督查,提出督查意见,向办理单位反馈,并按程序报告县政府主要领导。
(五)延期。各乡镇、各部门要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县政府督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没有按照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落实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牵头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延期办结申请。对同意延期办结的,重新明确办理时限等要求;对不同意延期办结的,发回原办理单位继续办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重点事项和重大任务,需报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其他任务根据需要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六)办结。已经落实的工作事项,由牵头单位提出办结申请,县委办(政府办)进行审核,提出办结建议并报送县政府领导。对不予办结事项,县委办(政府办)继续跟进督办。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学习研究机制。将学习研究作为抓好工作落实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县政府党组会议带头开展学习研究,各级领导干部要围绕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做好分析研判,提升抓落实水平。要及时学习研读上级最新讲话精神和政策要求,定期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专题解读,确保各级党员干部都能动态更新抓落实的知识体系,努力成为各自领域的“行家里手”。
(二)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分别围绕重点工作建立抓落实的专项工作机制,县政府班子成员每半月对分管领域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统筹调度,每月底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研究制定下月任务清单;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听取一次抓落实工作汇报。
(三)建立领导包联机制。对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落实,实行领导包联机制。重点项目由县级领导包联,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县级领导对所包联的事项要全面跟进、一抓到底,及时了解存在问题、制约瓶颈及管理短板,定期调度推进,认真协调解决,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县委办(政府办)采取日常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办理单位开展跟踪督查,提出督查意见,向办理单位反馈,同步形成督查通报,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办。督查要紧盯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堵点和企业群众的痛点,深入了解情况、找准问题症结、破除执行梗阻;实时跟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进展,对进度慢、作风不实、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督促整改、推动落地见效。
五、结果运用
(一)评估考核。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树立“以结果论英雄”鲜明导向,用抓落实的结果检验干部、评判工作。县委办(政府办)对各项工作落实结果严格考核评估,综合根据承办任务量和评估结果,分好、较好、基本落实、落实不力、较差5个等级进行综合评价。
工作落实好。办理单位落实承办事项工作成绩优异、成效显著的;同类工作在全市、全省处于领先位置,受到上级书面表扬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
工作落实较好。办理单位能积极主动落实承办事项,提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落实承办事项中表现较好、取得较好工作成效的。
工作基本落实。办理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基本完成承办事项,能及时报告进展情况的;因客观原因、条件等未能按要求全面完成承办工作,所作解释说明经相关程序确认或县政府领导批准认同的。
工作落实不力。办理单位未能按时报告工作落实情况,且无正当理由,经催办后仍未办理或办理不力的;对工作任务推进不力或执行不力,经督查督办后仍未按要求完成的。
工作落实较差。办理单位对承办事项不推进、不落实,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且不及时报告,无正当理由的;因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部门书面批评或在召开的会议上被点名批评的;因工作效果不理想或同类工作在全市排名后三位,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或点名批评的;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二)奖惩措施。县政府每季度对抓落实工作进行排队通报,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部门和单位,将提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落实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特别是经多次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视情况予以通报表扬。年度评价结果要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提请把抓落实综合考核情况与单位绩效奖励挂钩,并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一年内受到两次及以上约谈或受到三次及以上红牌警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建议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多次排名靠后、多次被约谈、屡督屡犯、久拖不改、问题突出或重大事项落实中因失职产生恶劣影响的,视情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抓好工作落实,督促、帮助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工作和相关工作责任的落实。县委办(政府办)牵头抓好督查督办,紧盯责任主体,抓住“关键少数”,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又要着力推动解决,做到边督查、边协调、边解决问题,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狠抓作风转变。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关键,要把抓落实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不仅亲自抓、带头干,还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做到重大事项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办。全县各级干部职工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抓落实作为履职尽责的底线要求,勇挑重担、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在工作中坚持和弘扬深入一线、真督实查、敢于碰硬、公正廉洁的优良作风。
(三)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打造一支想抓落实、善抓落实的干部队伍,推动形成全员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联络机制,健全抓落实工作联系渠道,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抓落实工作网络。要加强督促检查抓落实的能力建设,通过召开会议、专题培训、轮训学习等方式强化干部培养培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附件:1.抓工作落实闭环管理流程图
2.重点工作交办单
3.催办单
4.黄(红)牌预警单
5.延期办结申请表
6.事项办结申请表
7.县政府确定的专项抓落实重点任务清单(86项)
附件1
抓工作落实闭环管理流程图
附件2
序号:
重点工作交办单
:
经上级部署安排( 月 日 会议研究、 批示),决定由你单位承办 事项,请于三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办反馈安排部署情况。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月 日
……………………………( )…………………………
序号:
重点工作交办单
:
经上级部署安排( 月 日 会议研究、 批示),决定由你单位承办 事项,请于三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办反馈安排部署情况。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序号:
催 办 单
:
因你单位承办的
事项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未按时反馈办理情况,现对你单位进行催办,请务于今天18:00前报回该事项办理情况。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月 日
……………………………( )…………………………
序号:
催 办 单
:
因你单位承办的
事项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未按时反馈办理情况,现对你单位进行催办,请务于今天18:00前报回该事项办理情况。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月 日
附件4
序号:
黄(红)牌预警单
:
因你单位承办的
事项已经两次催办,但仍未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现给予你单位黄牌警告。(已经3次以上催办,且超出办理时限一周以上仍未反馈办理情况,现给予你单位红牌警告。)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月 日
……………………………( )…………………………
序号:
黄(红)牌预警单
:
因你单位承办的
事项已经两次催办,但仍未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现给予你单位黄牌警告。(已经3次以上催办,且超出办理时限一周以上仍未反馈办理情况,现给予你单位红牌警告。)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月 日
附件5 延期办结申请表 | |||||||
时间:2022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 | 交办时间 | ||||||
工作事项 | |||||||
延期办结 原因 | |||||||
县委办 (政府办) 意见 | |||||||
县政府领导 意见 | |||||||
附件6 事项办结申请表 | |||||||
时间:2022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 | 交办时间 | ||||||
事项1 | 事项2 | ||||||
办结情况 | 办结情况 | ||||||
事项3 | 事项4 | ||||||
办结情况 | 办结情况 | ||||||
县委办 | |||||||
(政府办) | |||||||
意见 | |||||||
县政府领导 | |||||||
意见 |
附件7
一、县委办(政府办)牵头(2项)
1.加快推进工商银行落户我县。
2.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二、县财政局牵头(5项)
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
4.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5.做好预算绩效管理。
6.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努力增加县级可用财力,建立大事要事大项目财政保障专题协调机制。
7.落实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
三、县民政和人社局牵头(5项)
8.研究出台“老浮山拨面”加盟店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举办厨师厨艺大赛,建设厨师人才实训基地,加快浮山厨师品牌推广工作。
9.完成关闭、破产的18家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滞纳金核销工作。
10.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解决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问题。
11.实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工程,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12.实施殡葬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县应急局牵头(4项)
13.督促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
14.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15.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16.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更新重大风险图谱。
五、县教育体育局牵头(6项)
17.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优质教育均衡发展。
18.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
19.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文昌实验小学提级升档,新建城关小学办公楼。
20.开展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工作。
21.完成全民健身中心二期工程。
22.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六、县司法局牵头(3项)
23.着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24.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
25.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构建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七、县信访局牵头(1项)
26.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的工作。(1项)
33.实施鸿丰达铸业炼铁高炉进行提升改造项目。
34.持续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后半篇文章。
35.抓好服务业提质增效工作。
36.高标准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
37.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38.推进开发区申报工作。
十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1项)
39.持续优化“三无三可”营商环境。
十二、县统计局牵头(1项)
40.加强统计监测服务,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十三、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牵头(2项)
41.持续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42.推进双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县卫健局牵头(3项):
43.持续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
44.持续强化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45.持续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
十五、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牵头(10项)
46.做好浮临高速公路征地等服务保障工作。
47.完成丞相河特大桥后续工作,实施桥体亮化工程。
48.积极谋划推进省道361临汾界—浮山县城拓宽改造工程。
49.推进天坛路、新风街提质升级,新建人民公园等“口袋公园”3个、微型绿地6个。
50.实施城区街巷雨污分流管网改造。
51.实施县城小巷提升工程,完成新安坪巷、朝阳巷、红卫巷等街巷的硬化净化。
52.实施西环路改造工程,完成道路硬化、地下管廊建设和街景提升。
53.推进县城供水管网改造。
54.规范城市燃气经营市场秩序。
55.谋划实施主要街道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和亮化提升。
十六、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7项)
56.研究出台城市建设更新三年行动计划,高标准制定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57.谋划布局环城水系。
58.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59.加快实施矿产资源整合提升。
60.开展打击城镇违建专项整治行动。
61.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
62.完成尧山森林公园绿化亮化工程。
十七、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4项)
63.扎实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64.强化“秋冬防”管控措施落实。
65.常态化做好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
66.开展危废专项整治,强化工业固废处置监管。
十八、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15项)
(一)农业方面
67.打造优质小麦生产基地,创建20个核心连片高效示范园区。
68.实施高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69.巩固拓展“院县共建”成果。
70.提质扩建张庄设施农业示范园区。
71.狠抓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创建省级、市级农业示范企业和合作社。
72.打造浮山农业区域公共品牌。
73.实施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
74.完成户厕改造7066座。
75.新增土地托管面积3.4万亩。
(二)水利方面
76.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77.推进臣南河水库验收和蓄水工作,开工水库提水项目。
78.推进丞相河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建设。
(三)乡村振兴方面
79.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80.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81.抓好扶贫资产项目管理。
十九、县气象局牵头(1项)
82.协调配合做好临汾市智慧气象+产业园区项目相关工作。
二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牵头(1项)
83.高标准实施寨圪塔康养小镇建设项目。
二十一、尧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牵头(3项)
84.启动东陈村文化旅游项目建设。
85.实施浮山中学响水河校区改造工程。
86.启动体育公园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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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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