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反馈信息

关于领取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的问题

2025-03-03 来源: 浮山县人民政府
【字体:

来电时间:2025年2月17日

答复时间:2025年2月21日 

主要问题:

来电人反映: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领取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

回复内容:

临时救助实施对象: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突发疾病、火灾、矿难、交通事故、其他突发性事故和意外事件所给予的救助,家庭成员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急难型救助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指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造成基本生活困难,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救助标准:以解决临时性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为底线,视困难家庭的具体情况一次性救助。同一家庭每年度享受临时救助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浮山县张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1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69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7000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浮山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7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