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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2025-09-08 来源: 浮山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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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浮山县统计局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28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23〕6号)和《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浮政发[2023]29号)的要求,我县进行了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密切协作,广大普查人员艰辛努力,普查对象积极配合,全面完成了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检查、审核汇总等各环节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6月26日,我县成立了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统筹协调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建立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广大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为有效提高我县国民经济各行业核算数据质量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客观反映了我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浮山实践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济普查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在制度规范上,组织专业人员全程深入参加市级综合试点,集中全县力量开展县级试点。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县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使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提高普查工作质效。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制定的《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全县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了数据质量检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我县4个普查小区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我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方法科学、宣传到位、流程规范、普全普实,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真实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778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1.79%,从业人员15953人,增长31.30%;个体经营户5146个。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浮山县统计局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778个,比2018年末增加524个,增长41.79%;产业活动单位[1]1965个,增加346个,增长21.37%;个体经营户5146个,增加2176个,增长73.27%(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778

100.00

  企业法人

1173

65.97

  机关、事业法人

104

5.85

  社会团体

43

2.42

其他法人

458

25.76

二、产业活动单位

1965

100.00

第二产业

360

18.32

第三产业

1605

81.68

三、个体经营户

5146

100.00

第二产业

92

1.79

第三产业

5054

98.21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31个,占18.6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92个,占16.42%;农、林、牧、渔业*250个,占14.06%。(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法人单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778

100.00


农、林、牧、渔业*

250

14.06


采矿业

46

2.59


制造业

111

6.2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5

3.66


建筑业

119

6.69


批发和零售业

331

18.6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8

2.14


住宿和餐饮业

28

1.5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6

2.02


金融业

2

0.11


房地产业

18

1.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2

16.4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9

3.8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

0.9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9

1.63


教育

43

2.4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2

1.2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9

1.6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33

13.1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953人,比2018年末增加3803人,增长31.3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950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530人,增加184人,增长5.50%;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2423人,增加3619人,增长41.11%。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1199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046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988人,占25.00%;批发和零售业1704人,占10.68%;教育1592人,占9.98%。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344人,占56.6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685人,占15.05%;住宿和餐饮业1534人,占13.70%(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5953

5950


农、林、牧、渔业*

851

219


采矿业

1153

108


制造业

1181

33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35

82


建筑业

790

151


批发和零售业

1704

65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3

57


住宿和餐饮业

184

12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9

116


金融业

207

95


房地产业

150

8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62

46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73

13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4

3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5

63


教育

1592

1157


卫生和社会工作

818

54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4

7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988

1441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67578.57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371530.59万元,增长31.06%。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9938.97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7729.67万元。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37762.82元,比2018年末减少45241.57万元,下降6.62%。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2181.6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94014.1万元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733881.24万元,比2018年增加388125.28万元,增长112.25%。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331324.5万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399830.5万元,(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567578.57

637762.82

733881.24

农、林、牧、渔业*

49909.93

4031.74

83655.45

采矿业

315910.79

183154.23

94691.20

制造业

227919.92

121985.63

165330.4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71580.17

101546.06

28035.44

建筑业

44528.09

15758.93

47557.28

批发和零售业

232662.13

136837.83

181265.2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8249.39

3404.52

8591.12

住宿和餐饮业

2825.92

409.10

4842.3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878.53

348.47

6606.88

房地产业

40985.02

29203.26

26404.3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1485.30

32194.63

52260.2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975.24

1018.64

13784.5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396.50

7157.25

5671.3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062.87

379.84

5410.52

教育

50927.54

21.28

3575.7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098.93

17.01

1631.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010.60

294.40

4568.0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59171.70

0

0

   注:表中合计数不包含铁路运输业和金融业数据;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数据不包含铁路运输业数据;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浮山县统计局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22个,比2018年末下降8.64%;从业人员2769人,比2018年末下降5.1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22个,占100%。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769人,占10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6个,制造业111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5个,分别占20.72%、50.00%和29.2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9.28%、18.92%和7.6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1153人,制造业1181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35人,分别占41.64%、42.65%和15.7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41.21%、15.71%和7.55 %(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222

2769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2

1141

非金属矿采选业、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其他采矿业

4

12

农副食品加工业

15

115

食品制造业

8

89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

8

101

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5

27

家具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8

9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5

12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

55

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

4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7

20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

10

153

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11

7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

3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0

7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5

43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5410.8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24%;负债合计406685.92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7.96%。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8057.07元,比2018年下降1.10%(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元)

元)

合 计

715410.89

406685.92

288057.07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309982.99

180693.06

89286.00

非金属矿采选业、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其他采矿业

5927.81

2461.17

5405.2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068.10

318.00

16713.95

食品制造业

8479.70

3768.36

11839.5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

4434.67

1364.39

8598.78

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540.63

7.10

3065.18

家具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4044.01

107.70

7338.98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1690.88

9503.20

7776.4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3645.40

31589.20

6214.25

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163.84

3795.10

5221.6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5381.07

2690.47

22008.3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

67180.17

62153.30

52300.37

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3611.35

877.29

10839.3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292.80

5026.90

4739.6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5387.30

784.63

8674.1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71580.17

101546.06

28035.44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3)。   

表3-3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铁矿石原矿

万吨

518.29

铝土矿

万吨


石灰石

万吨


小麦粉

万吨


饲料

万吨


饮料酒

千升


精制茶

万吨


万米


服装

万件


硫酸(折100%)

万吨


纯苯

万吨


精甲醇

万吨


合成氨(无水氨)

万吨


化肥(折纯)

万吨


乙二醇

万吨


塑料制品

万吨


水泥

万吨


石灰

万吨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生铁

万吨


粗钢

万吨


钢材

万吨


铸铁件

万吨


矿山专用设备

万吨


灯具及照明装置

万套(台、个)


电子计算机整机

万台


集成电路

万块


熔炼用废钢

万吨

3.60

自来水生产量

万立方米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我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19个,比2018年末增长164.44%;从业人员790人,比2018年末增长85.4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19个,占100%。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790人,占1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4.3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7.73%,建筑安装业占7.5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0.3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34.0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6.96%,建筑安装业占5.3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3.67%(详见表3-4)。

表3-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9

790

房屋建筑业

29

269

土木工程建筑业

33

213

建筑安装业

9

4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48

26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528.0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32.67%;负债合计15758.9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71.76%。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557.28元,比2018年增长406.32%(详见表3-5)。

表3-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44528.09

15758.93

47557.28

房屋建筑业

12193.12

5195.46

12259.66

土木工程建筑业

17261.71

3476.89

14126.07

建筑安装业

975.37

172.31

2367.6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4097.89

6914.27

18803.89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浮山县统计局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331个,从业人员170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0.46%和102.3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8.67%,零售业占61.3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3.90%,零售业占56.10%(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31

1704

批发业

128

74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7

13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9

9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

1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

2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2

32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1

78

其他批发业

9

77

零售业

203

956

综合零售

27

21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40

10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3

4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

1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5

22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8

13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0

4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8

4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6

11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87.61%,其他统计类别占12.3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01%,其他统计类别占3.99%(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31

1704

内资企业

290

1636

其他统计类别

41

6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2662.1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78.30%;负债合计136837.8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62.09%。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1265.23元,比2018年增长413.27%(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232662.13

136837.83

181265.23

批发业

195726.27

132015.84

127428.83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8312.35

2638.85

12806.1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918.26

1723.81

15610.8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801.20

22.90

4524.4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952.63

7.05

4555.5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72924.28

126603.34

74627.6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5245.70

116.80

7046.60

其他批发业

601.85

903.10

8257.54

零售业

36935.86

4821.99

53836.40

综合零售

5921.20

1311.29

12060.7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4044.20

811.44

4742.3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199.76

278.90

2288.1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59.40

4.20

1710.5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593.94

133.09

7424.4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176.35

354.25

8017.5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803.28

60.09

2256.6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2707.92

961.63

4285.1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329.81

907.10

11050.90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我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7个,从业人员22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7.04%和96.46%(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7

222

道路运输业

31

192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邮政业

6

3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18.7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5.17%;负债合计3404.52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9.74%。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591.12元,比2018年增长671.35%(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5518.79

3404.52

8591.12

道路运输业

5310.04

3371.27

7839.16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邮政业

208.75

33.26

751.9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8个,从业人员18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5.00%和91.6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7.86%,餐饮业占82.14%。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4.46%,餐饮业占75.54%(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8

184

住宿业

5

45

旅游饭店一般旅馆

5

45

餐饮业

23

139

正餐服务快餐服务

18

131

其他餐饮业

5

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25.9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47.35%;负债合计409.1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05.17%。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42.32万元,比2018年增长377.88%(详见表4-8)。

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2825.92

409.10

4842.32

住宿业

594.87

201.00

1671.20

旅游饭店一般旅馆

594.87

201.00

1671.20

餐饮业

2231.05

208.10

3171.12

正餐服务快餐服务

1986.69

205.50

2773.02

其他餐饮业

244.36

2.60

398.10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6个,从业人员21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60.00%和1188.00%(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6

21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3

7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

146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78.5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90.61%;负债合计348.4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5212.70%。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06.88万元,比2018年增长24552.53%(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3878.53

348.47

6606.8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240.02

92.51

2619.3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638.51

255.96

3987.57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我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8个,与2018年末持平。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个,比2018年末增长33.33%。物业管理企业14个,比2018年末下降6.67%。

2023年末,我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0人,比2018年末增长117.3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5人,比2018年末增长50.00%。物业管理企业105人,比2018年末增长183.78%(详见表4-11)。

表4-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

1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4

45

物业管理

14

105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我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985.0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41.4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7699.0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63.92%。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9203.2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79.70%。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404.32万元,比2018年增长534.68%(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40985.02

29203.26

26404.32

房地产开发经营

37699.00

27724.30

23951.40

物业管理

3286.02

1478.96

2452.92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87个,从业人员141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87.84%和234.9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4.53%,商务服务业占95.4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5.32%,商务服务业占94.68%(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87

1410

租赁业

13

75

商务服务业

274

133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8326.13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46.15%。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34.11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6292.01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0.38%和-47.1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2194.63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76.21%。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260.24万元,比2018年增长2889.48%(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88326.13

32194.63

52260.24

租赁业

2034.11

901.22

2170.61

商务服务业

86292.01

31293.41

50089.63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浮山县统计局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69个,从业人员47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2.58%605.97%。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63个,从业人员38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50.00%和1166.67%(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

380

专业技术服务业

30

217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3

163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3.65%其他统计类别占6.35%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79%,其他统计类别占4.21%(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

380

内资企业

59

364

其他统计类别

4

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14.2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71.11%;负债合计1018.6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089.58%。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784.58万元,比2018年增长46188.05%(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7414.24

1018.64

13784.58

专业技术服务业

4852.28

831.10

6597.88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561.96

187.54

7186.71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7个,从业人员8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33%和-1.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96.5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75.36%;负债合计7157.2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819.9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71.32万元,比2018年增长12062.38%。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12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3.33%和131.48%(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8

122

居民服务业

16

6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其他服务业

12

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051.8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69.44%;负债合计379.8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577.0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10.52元,比2018年增长4086.41%(详见表5-5)。

表5-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5051.87

379.84

5410.52

居民服务业

2498.86

211.70

3166.5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086.01

168.14

1844.74

其他服务业

467.00

0.00

399.20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教育法人单位43个,从业人员1592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1.82%和3.3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7个,从业人员1484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7.21%和1.4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73.5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2.70%;负债合计21.28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95.6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75.77万元,比2018年增长1023.04%。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9354元,比2018年末增长36.3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9630万元,比2018年增长66.57%。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2个,从业人员81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1.43%和77.8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4个,比2018年末下降30.00%;从业人员797人,增长100.2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9.23元,比2018年末下降85.25%;负债合计16.95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91.4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31.06万元,比2018年增长359.12%。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770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7.4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359万元,比2018年增长70.97%。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17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71%和17.57%。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5个,从业人员人员14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019.8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62.4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83.48%;负债合计294.4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59.5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68.08万元,比2018年增长1259.55%。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我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233个,比2018年末下降30.66%;从业人员3988人,下降6.10%。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59171.70元。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浮山县统计局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5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3.89%。其中,新材料产业1个,占2.78%;新能源产业2,占5.56%;绿色环保产业2,占5.56%。

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6个,从业人员389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440.10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个,2.63%;数字产品服务业5个,占6.58%;数字技术应用业33个,占43.42%;数字要素驱动业36个,占47.37%。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0人,占2.57%;数字产品服务业25人,占6.43%;数字技术应用业195人,占50.13%;数字要素驱动业159人,占40.87%。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671.15万元,占11.40%;数字产品服务业1861.76万元,占7.94%;数字技术应用业6063.88万元,占25.87%;数字要素驱动业12843.34万元,占54.79%。

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我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00个,从业人员56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7.65%和56.67%;资产总计16451.70元,比2018年末增长62.51%。

2023年末,我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76个,从业人员44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0.63%和61.54%;资产总计6213.8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1.1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412.80万元,比2018年增长1336.06%。

2023年末,我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24个,从业人员12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09%和41.38%;资产总计10237.9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2.6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36.20万元,比2018年增长46.94%。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浮山县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浮山县统计局

浮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浮山县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1778个,比2018年末增长41.79%。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天坛镇870 个,占48.93%;张庄镇288个,占16.20%;东张乡176个,占9.90%。

按乡镇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表7-1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778

100.00

1965

100.00

天坛镇

870

48.93

995

50.54

响水河镇

163

9.17

176

9.00

张庄镇

288

16.20

299

15.26

北王镇

149

8.38

161

8.17

东张乡

176

9.90

191

9.78

槐埝乡

69

3.88

75

3.83

寨圪塔乡

63

3.54

68

3.41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953人。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天坛镇9757人,占61.16%;张庄镇2110人,占13.23%;东张乡1553人,占9.73%。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表7-2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人)

合 计

15953

5950

天坛镇

9757

4307

响水河镇

826

225

张庄镇

2110

636

北王镇

881

279

东张乡

1553

270

槐埝乡

528

145

寨圪塔乡

298

88

注:表中分乡镇数据不包括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数据。

注释: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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