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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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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统计局

浮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浮政发〔2020〕10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9883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7831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28998 人,减少22.68%,年平均增长率-2.54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43022户,集体户467户,家庭户人口为96969人,集体户人口为18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2人减少了0.8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0156人,占50.75%;女性人口为48677人,占49.2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14相比下降了4.10。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4740人,占14.91%;15-59岁人口为61179人,占61.90%;60岁及以上人口为22914人,占23.1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690人,占15.8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6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0.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7.89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83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57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087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23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249人增加为994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985人增加为1474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5527人下降为5147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8760人下降为17440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9.37年增加至9.85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6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546人,文盲率[7]由1.10%下降为0.88%,下降了0.22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2238人,占42.74%(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28.76%[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6595人,占57.2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788人,乡村人口减少33786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了个13.44百分点。

七、人口的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县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人口数

    比重

浮山县

98833

100

天坛镇

51443

52.05

响水河镇

8343

8.44

张庄乡

12119

12.26

东张乡

7790

7.88

槐埝乡

4247

4.30

北王乡

6482

6.56

北韩乡

2789

2.82

米家垣乡

2179

2.20

寨圪塔乡

3441

3.4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15557人,16-59岁人口为60362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此数据为县公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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